一、最高院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第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当事人请求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
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第十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设计、施工,致使道路存在缺陷并造成交通事故,当事人请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五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多个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
二、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在现实生活当中,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那么后续的赔偿方面的问题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通常情况下,因为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些财产方面的损失,当事人请求要求侵权人员赔偿的,法院都会支持的,包括有车辆灭失或者是无法修复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二婚婚后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么样的?
二婚婚后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么样的?一、二婚婚后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么样的?二婚遗产继承顺序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前妻......
·遇到一个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遇到一个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一、遇到一个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遇到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
·交通事故刑事赔偿责任可以相互折抵吗
一、交通事故刑事赔偿责任可以相互折抵吗?刑事责任无法折抵民事赔偿,但积极赔偿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
·借钱验资后取出算不算抽逃出资
借钱验资后取出算不算抽逃出资2011年修订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的,可以......
·构成抢劫罪能不能判缓刑
刑法的目的就是保护法益与惩罚犯罪。抢劫是严重侵害人们人身与财产安全的行为,对社会有重大危害,直接破换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当然属于刑法的打击对象......
·发生医疗事故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发生医疗事故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医疗事故是指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违规操作,违法相关法律的规定适用假药等或者是由于重大的医疗过失导致患者的......
·注册了公司一直没营业怎么办
注册了公司一直没营业怎么办一、注册了公司一直没营业怎么办公司注册后长时间没有经营下去会被税务监控,取消核定的税种。注册公司原则上必须经......
·结婚一年离婚女方亏吗?
结婚一年离婚女方亏吗?双方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
·信用卡诈骗罪5万元量刑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的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如今已经讲究的是信用生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于信用卡的依赖很强,在平时的购物、出行买票都是使用信用卡,也就是超前......
·兼职内容不涉及公司相关机密是否违法?
兼职内容不涉及公司相关机密是否违法?不违法,只要不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所做的工作不对本单位工作造成影响的话,兼职就是合法的。根据《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