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未婚生子男方没钱交抚养费应该怎么办理

未婚生子男方没钱交抚养费应该怎么办理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支付抚养费用,但如果对方不承认亲子关系,当事人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如进行鉴定,当然在诉讼中提出鉴定申请。在我国,亲子鉴定是不能强制的,当非婚生子女因抚养费等事由提起诉讼后,被告方的辩护理由无一例外的是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或者干脆不出庭。你要告就告吧,我就是不承认你能怎么办?对此,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了现实中操作难的问题。所以要想打一场稳胜的非婚生子抚养费纠纷官司,在现有的规定下,原告提供充分的证据是有利而无缺失的。二、未婚生子小孩怎么上户口现在国家已经允许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入户,但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2、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3、 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4、 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即使是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父母也是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而此时要是未婚生子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履行自己的义务,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未婚生育的子女,在办理户口登记时,应积极地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递交这类子女的生育证明,由当地的派出所出具相应的证明、到这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系统办理子女的落户。公安户籍部门进行审理,符合要求的办理户口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怎么写?
      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怎么写?  发起人协议书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下列各发起方在__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______......


·刑事诉讼法委托辩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委托辩护人这主要是针对刑事案件当中的被告方和犯罪嫌疑人来说的,因为一般原告方的话直接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就已经找好了辩护人。可是关于委托辩护人的......


·租金原始取得继受取得有什么区别?
      租金原始取得继受取得有什么区别?一、租金原始取得继受取得有什么区别?租金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的区别具体如下:(一)物权的取得不同1、原始......


·夫妻分居后的财产怎么分配?
      分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


·一、驾驶证计分周期怎么算?
      一、驾驶证计分周期怎么算?驾驶证计分周期从初领驾驶证日期算。有不少人认为,记分周期是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其实这是错误的。第一次记满12分至2......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情形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情形是什么?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


·一、男方出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男方出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一、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1、找房东协商解决,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租是应当退还押金;2、通过中介租房,找中介调解;或找居委会调解;3、去......


·刑法中关于容留卖淫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容留卖淫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一、刑法中关于容留卖淫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


·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期限会中断吗?
      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期限会中断吗?一、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期限会中断吗?在一般的情况下都不会进行中断的。1、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观点......


·合同成立不生效的后果是什么?
      合同成立不生效的后果是什么?合同成立不生效就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可以导致合同双方的矛盾和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一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