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租中途要退租怎么办?

合租中途要退租怎么办?对于合租中途退出,如果当事人有退租约定,满足退租条件的,可以退租。如果没有约定,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退租。如果上述情况都不满足的,出租人应该与承租人进行谈话,弄清提前退租的真实原因,到底是主动提前退租还是被动提前退租。如果是主动提前退租,证明承租方财务方面有保障,对这类退租的处理可以不必要太急,而要求与对方另行达成一份终止租赁协议,规定一个退租时间,并要求承租方支付合理的补偿。如果退租方是被动提前退租,这就证明承租人在财务上出现危机,对这种情况,出租人应该抓紧时间处理此种情况。因为种种迹象表明,如果不及时处理好这种情况,出租人的损失就会扩大,而且还会出现法律诉讼。出租人应及时与出租方按照原合同关于提前退租条款办理退租手续。这类提前退租办理得越快对出租人越安全。二、买房子交款之后选择退房要交违约金吗1、退房违约金的数额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2、退房违约金的程序首先写一个《退房申请》,在写《退房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承担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其次,如果退房申请获得批准,和开发商签订《解除协议》,在《解除协议》中一要明确什么时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二要明确什么时候退购房款,三要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最后,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据、合同等相关原件,以便发生纠纷时好维权。三、卖方违约拒绝退房怎么办一般情况下,购房者想退房的话,卖方是不会同意的。如果购房者要求退房是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呢?(一)如果卖方已经违约但又拒绝退房的,购房者可以先与开发商沟通协商。在目前房价上扬的情况下,如果退房仅是退还原先的购房款,反而往往会使购房者遭受损失。因此,从经济收益的角度来说,退房可能不是很明智的选择。购房者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通过其他方式,比如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弥补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二)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主张卖方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同时支付自身因退房受到的损失如误工费、车费等。综上,多个人合租的行为是现在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合租时突然有人要退出时就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所以在中途退出合租之前应该要积极和其他人协商,如果各方都同意协商且针对各方受损部门如何赔偿等事项得出结果后就可以退出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的时候能发现他重婚吗?
      离婚的时候能发现他重婚吗?离婚的时候并不一定可以发现对方的重婚,但如果有证据证明的,是可以起诉处理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


·国内信用证有效期是多久
      国内信用证有效期是多久?一、国内信用证含义国内信用证DomesticLetterofCredit(简称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是开证银行依......


·三十年的自建房拆迁时给补偿吗?
      一、三十年的自建房拆迁时给补偿吗?三十年的自建房只要不是违章建筑,拆迁的时候,政府都应该给补偿款。当然,有一些条件限制。自建房的房东应该持房产......


·传销案最迟多久结案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刑事案件,一审最长在16个月以内结案,二审最长在4个月以内结案,如果有特别特殊的法律情况,经过......


·两人为股东的公司章程怎么写?
      两人为股东的公司章程怎么写?一、两人为股东的公司章程怎么写?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法律后果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法律后果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怎么办以及备案流程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怎么办以及备案流程虽然现在私募基金是我们国家投资炒股中最为常用的一种赚钱方式,但是私募基金毕竟是双方当事人私下的一种交易......


·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一、四川二手房过户有哪些税费?
      一、四川二手房过户有哪些税费?二手房过户需要办理很多手续,这些手续是需要收费的。一般来说,二手房过户的费用有很多类,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整合如......


·贩毒36斤能否判死刑 什么情况贩卖毒品判死刑
      对于贩卖毒品的行为,法律中在定罪的时候对具体的毒品种类和数量没有要求,也就是说此时只要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那么就会被认定为贩毒罪。不过在之......


·在农村父母房产继承法有遗嘱执行遗嘱吗
      在农村父母房产继承法有遗嘱执行遗嘱吗一、在农村父母房产继承法有遗嘱执行遗嘱吗?在农村父母房产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的就按遗嘱执行。《中华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