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有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有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公司有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满足法定条件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女职工怀孕公司可以直接辞退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劳资双方的法律地位本身就是平等的,所以,在特定条件下,双方其实都有权利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公司即便是因员工自身有问题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常也不能无故克扣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2023继承权放弃了能反悔?
      继承权放弃了能反悔么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


·法定量刑情节及酌定量刑情节是怎么区分的?
      法定量刑情节及酌定量刑情节是怎么区分的?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区别是刑法当中有无明文规定,如果说有着明确的规定的话,那么就属于法定的量刑......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虽然说我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的实际归属权还是归国家所有的,所以我们才能够听到国家征收土地这个词语,为了建设......


·协议离婚:仅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仅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向所在辖区的民政机关,提出协议离婚申请。1、一般需要结婚登记证、照片、协议离婚书等。2、要求所......


·起诉离婚什么是调解,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因不可调和的矛盾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会对?原告方提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各方面的条件之后,法院会受理案件,通知夫妻双方到庭参加案......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诽谤在生活中经常发生,造成的影响也有大有小。有的人因为被诽谤
      诽谤在生活中经常发生,造成的影响也有大有小。有的人因为被诽谤而失去了事业,有的人因为被诽谤而失去了家人。诽谤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构成犯罪......


·异地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
      在了解异地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理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知道究竟夫妻婚后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能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也就不存在异地起诉......


·借车给别人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借车给别人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要看车主是否有过错,车主有过错是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车主没有过错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民法典》(2021.......


·父亲去世未立遗嘱保险怎么取?
      父亲去世未立遗嘱保险怎么取?一、父亲去世未立遗嘱保险怎么取?父亲去世未立遗嘱保险要取的话,就需要出具殡仪馆出具的殡葬发票(必须有火化费项目......


·离婚子女抚养权是否可再审?
      离婚子女抚养权是否可再审?1、对于离婚案件来说一般来说是没有再审的问题了,也就是您比较熟悉的一审终审制定,但是对于离婚财产的分配问题或者是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