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在疫情上班工资怎么算

现在疫情上班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二、受疫情影响,单位可否在工作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单方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呢?工资属于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用人单位要降低薪酬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才可以调整。但这种主要是指基础类的工资待遇,一些与公司经营情况有关的奖金或非约定类的待遇,可以减少或不支付。三、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应当根据《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三种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按照不同标准执行,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相信绝大多数的职工都希望疫情尽早过去,自己尽早的能够正常的到公司上,如果及时关注疫情进展的民众,就应该知道,疫情期间国家的政策不是说不允许全国企业私自开工的,所以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通知复工的。职工应该以平常心对待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进行贩毒的人判刑多久?
      进行贩毒的人判刑多久?一、进行贩毒的人判刑多久?进行贩毒的人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然而最高的时候是可以判处行为人死刑的。贩......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


·同居多久可以算事实婚姻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就构成事实婚姻。那在现实生活中,同居多久可以算事实婚姻......


·交通致伤赔偿中伤残金怎么计算?
      一、交通致伤赔偿中伤残金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


·诈骗罪判刑12年一般几年出狱
      最少六年,最多十二年。在服刑期间认真悔罪,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没有再犯罪危险性的可以......


·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


·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起诉有用吗?
      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起诉有用吗?由于借钱不还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应当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与证据进行判......


·公司破产可不可以不给员工赔偿金?
      公司破产可不可以不给员工赔偿金?公司破产可不可以不给员工赔偿金??不可以。依据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是具有优先受......


·身患哪些疾病不能结婚?
      身患哪些疾病不能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


·一,法律上交通事故致伤有何责任
      一,法律上交通事故致伤有何责任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


·最新在校大学生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在校大学生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最新在校大学生死亡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学校给予经济赔偿。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为以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