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酒后驾车肇事的行政处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酒驾所负的行政责任分两种,一是酒后驾车要扣证并罚款;二是醉酒驾车不仅要扣证罚款,约束至酒醒后还要处以行政拘留。饮酒后营运机动车的,相应的责任就更重,对于一年内醉酒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则要吊销驾驶证,而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2、酒后驾车肇事的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事故的,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侵权人的过错是一个重要参考,当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显然要比非酒后驾驶所导致的事故要重。3、酒后驾车肇事的刑事责任酒后驾车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的生命的不尊重,更危害着公共安全。依照我国《刑法》规定,酒后驾车肇事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在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酒后驾车应从重处罚。另外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上就是酒后驾驶的具体处罚情况,对于酒后的具体判定还需要结合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进行计算,涉及到酒精含量达到80以上的,就已经涉及到醉驾的行为,我国法律上已经对醉驾认定为危害驾驶罪,需要进行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诉讼保全担保你了解多少,具体有哪些内容
      诉讼保全担保你了解多少,具体有哪些内容现当代,诉讼案件中,当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


·一、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后财产怎么办?
      一、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后财产怎么办?分居两年不会自动离婚,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分居期间夫或妻一方的所得财产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及一般理解,因......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按毛工资吗?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按毛工资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应发工资的平均数;应发工资应当包括员工所应得的所有货币性收入。《劳......


·湖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各地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都有权按照流程征收属于公民依法获得的土地,在征收之前,都需要按照本省最新的征地补偿规定,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公民......


·离婚孩子监护权归双方所有吗
      离婚孩子监护权归双方所有吗?夫妻离婚了双方也都是孩子的监护人,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承担监护人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谁,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注意什么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确定抚养关系时十周岁以上子女意见应被考虑。而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一般遵循以下规则:1、......


·公司融资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公司融资的方式主要有哪些一些经营时间比较久的企业,对于公司融资的这种融资模式和方法,以及法律后果等都是比较清楚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针......


·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动车作为一种便捷、节能、环保的代步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其普及程度也越来越高,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越来愈......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哪些部分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哪些部分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工程建设没有注意质量问题或者是存在质量问题的话,就会存在安全隐患,......


·股票并购重组审核要几天,审核要点包括哪些?
      股票并购重组审核要几天,审核要点包括哪些?严格说来,股票并购重组是一种经济范围内的活动,但是事实上,此业务却必须要经过证监会的审核才能确认......


·没有死亡残疾交强险赔偿吗?
      随着我国的汽车数量越来越多,交通肇事率也越来越多。交强险作为我国上路机动车必须缴纳的一种保险,最大的限度的保障了被害者在受到交通意外时的保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