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锁骨骨折可以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锁骨骨折可以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导致锁骨骨折的,一般赔偿几千至几万元,评残是按照骨折三个月以后并且骨折愈合后的肩关节功能情况评残的,按照实际的工作经验,锁骨中外段骨折手术内固定的,一般构成十级伤残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内侧骨折并且未行手术治疗,则可能性较小。当然最终还是要以鉴定机构检查的肩关节活动功能情况确定。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二、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交通事故导致锁骨骨折的具体赔偿情况,涉及到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伤残鉴定,在确定了伤残鉴定等级后才可以进行合法的赔偿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般欺诈罪怎么判刑处罚?
      《刑法》中没规定的有欺诈罪,而一般具有欺诈行为的,往往构成的是诈骗罪。但如果是特殊的诈骗,如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等,构成的就是合同诈骗罪、......


·公司没有资产破产清算还要赔偿吗
      公司没有资产破产清算还要赔偿吗一、公司没有资产破产清算还要赔偿吗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破产清算程序中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如何判?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如何判?法律会如何判就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


·一、醉驾认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醉驾认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一、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怎么分?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1、夫妻......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仲裁不予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仲裁不予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什么是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
      在现实生活中咱们常常会遇到有关合同实行的相关常识,可是许多人对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有什么区别不是很了解,拒绝履行和履行不能到底是什么意思?有什么......


·关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继承的规定?
      关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继承的规定有哪些?(一)《民法典》对著作权中财产权的继承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反职业道德的应依据什么处罚?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反职业道德的应依据什么处罚?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反职业道德的,应依据什么处罚?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实习生工资怎么算的
      实习生,作为一个无经验学习人员,在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的称谓,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实际工作经验,属于非正式雇用的劳工。但是实习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