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实习生工资怎么算的

实习生,作为一个无经验学习人员,在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的称谓,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实际工作经验,属于非正式雇用的劳工。但是实习过程中有很多相关问题,值得各位学生重视。例如实习生工资为什么低?实习生工资怎么算的?下面由为你解答。一、实习生为什么工资低大多数公司招实习生的目的,总的来说是处理日常一些机械的工作,不需要招正式工,从而减少公司开支。同时,从高校层面而言,出于对教学的需要,会组织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进行社会实习。公司对实习生的要求低,通常是简单的工作一般而言,实习生的工作都相对简单,都是一些粗活或杂货,很少涉及技术层面。实习单位也清楚实习生的能力,分配的工作自然相对轻松。首先,各行各业都了解学生实习的目的,而且实习生的初衷是为了锻炼工作能力,积累工作经验。经验才是他们追求的目标,对于工资,实习单位也不会有过多的考虑。其次,对于公司而言,不少实习生实习期间只是走过场而已,并没与实质性的意义。有些实习生每天的上班迟到、提前下班,有些甚至在上班的时候睡觉、吃东西。这样的行为往往令公司生产不满,他们不可能白白给工资,同时,实习生又不是不正式员工,实习期普遍比较短,公司花过多精力和时间去培养,往往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公司给予实习生工资都比较低。二、在校实习的几种形式在我国,高校处于对教学的需要,要求学生实习。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学校和企业联系,二是托家里关系联系单位,三是学生自己投简历找单位。高校要求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基本达不到,就算实习证明,好多学生只是随便盖一个章,根本不把实习当一回事,基本不明白实习的意义。所谓的实习过程,有些高校往往和某些企业或是单位达成协议,每年学生都在这些企业或是单位进行实践学习。学校仅仅是联系好了实习单位,并没有对学生进行良好的指导和监督。另一方面,学生在学校养成的不良习惯,在实习时会暴露出来。他们往往手高眼低,高级的工作做不来,一般的工作又不愿意做。有些学生甚至觉得实习这是任务,只要单位给实习证明就行。三、实习生工资怎么算的在国家教育部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中,除了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为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外,也明确提出需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习期是一个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实践的过程。学生应该端正态度,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不可眼高手低,工作态度散漫,应注重发展自身优势。实习生工资怎么算的,这些都不是很重要,主要是你自己对于未来工作方向是什么。有些工作经历和经验是金钱买不到的,钱可以以后再挣,但是工作经历不可能说以后再积累。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前债务婚后用共同财产还可以吗
      婚前债务婚后用共同财产还可以吗一、婚前债务婚后用共同财产还可以吗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


·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行政强制执行的方法主要是家属滞纳金或罚款,(二)......


·民法典规定农村老人的财产怎么分配?
      民法典规定农村老人的财产怎么分配?如果老人留有有效遗嘱,则按他的遗嘱执行。若没有留有遗嘱,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担保法解释关于租赁和抵押的相互关系
      担保法解释关于租赁和抵押的相互关系一、担保法解释关于租赁和抵押的相互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司法问题的解释》第65条规定:抵押人将已......


·人民法院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人民法院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定是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


·猥亵女生该如何进行认定
      我国的教育部和各位家长,其实在针对孩子性知识方面的教育是非常缺乏的。我国孩子从小针对性方面了解的就相当少,有些情况下被犯罪分子伤害的时候,可......


·夫妻结婚之后
      夫妻结婚之后,性格异常不和,频繁吵架,最后大多不得已以离婚收场。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这是一种比较温和的离婚方式。......


·非婚生子就是我们平时白话所说的某人在正常家庭以外
      非婚生子就是我们平时白话所说的某人在正常家庭以外所生育的孩子即私生子,另外我们也都知道家庭内如果孩子的数量太多就会被强制要求缴纳一定的社会抚......


·开发商交房陷阱有哪些
      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肯定是会涉及到开发商交房这一环节的,经过了购房者的验收之后,才算完成交房手续。而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存在一些交房陷阱。那么......


·依法被监视居住要通知家属么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工人在工地死亡谁负责任
      工人在工地死亡谁负责任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