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老人立遗嘱怎样才算合法?

老人立遗嘱怎样才算合法?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人不得利用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不能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法律规定的遗嘱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五种。二、订立自书遗嘱的过程是怎样的?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3、遗嘱人亲笔签名。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三、如何变更遗嘱?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一般应当用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进行,也可以用新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原则上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综上所述,老人在生前立遗嘱的情况很多,要确保遗嘱生效合法,必须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遗嘱形式合法、老人真实意思表达、老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如果老人行为不便,可以通过公证、录音及代书的方式立下遗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确认能复议吗,规定是什么?
      行政确认能复议吗,规定是什么?行政确认能复议,相关规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一、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几天?
      一、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几天?《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江苏抚养权问题有哪些规定?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离婚率逐年增高。法定登记结婚的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常常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很多人不清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问......


·集体企业改制实施步骤是什么?
      集体企业改制实施步骤是什么?一,集体企业改制实施步骤产权界定及国有资产的处置,产权界定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划分和认定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


·夫妻计划生育违约金是什么
      夫妻计划生育违约金是什么?没有计划生育违约金,计生部门不会向夫妻收取违约金的,国家没有这样的条款。不符合计划生育的,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


·劳动合同对应届毕业生有什么影响?
      劳动合同对应届毕业生有什么影响?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也是可以的。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用人单位希望尚未毕业的学生能到单位工作,即使是这样,也不能......


·一、按揭房剩余贷款离婚后怎么分?
      一、按揭房剩余贷款离婚后怎么分?按揭房剩余贷款离婚后的分割是:由一方取得房产支付对方补偿金并承担银行剩余债务即可。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


·多次盗窃怎么判刑,如何处罚多次盗窃
      盗窃罪是常见罪、多发罪,而且犯罪手段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包括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扒窃等等,针对不同的盗窃行为,法律中规定的量刑可能不同。那么......


·拆迁时只要有户口就能分房吗?
      拆迁时只要有户口就能分房吗?有户口是能分房的,政府统一新农村建设分房,只有户口没有房屋,也能分到房屋。但可能需要的费用可能比别的村民要负担得多......


·车借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车借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看具体情形,正常情况下车主没有责任。对于车主来说,借车给别人用最怕的就是出事故。车子受损不说,如果出了人员伤亡还......


·被安排加班在疫情期间工资几倍
      被安排加班在疫情期间工资几倍?(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