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几年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几年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民法典已明确:住宅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土地使用权证是我们合法利用土地获益的凭证,不论是利用土地从事哪一种活动都必须拥有土地使用权证才可,否则视为违规用地。要知道在我国土地使用并不是无限期的,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只能在有效期内才能对土地进行合法的拥有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行政行为的特征是怎样的?一、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通常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行政主......


·疫情延迟还贷款怎么申请?
      疫情延迟还贷款怎么申请?疫情延迟还贷款的申请是首先需要明白在哪一家公司贷的款然后,还需要知道贷款公司的电话是多少,一般情况下,延期还款都是需要......


·卖房子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吗?
      卖房子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吗?目前,可以说发展最迅猛的仍然是房地产行业。成为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卖房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卖房并不是一件轻易的事......


·怎么构成交通事故一级伤残
      怎么构成交通事故一级伤残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植物状态;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四肢瘫(三肢以上肌......


·现在通过微信能交违章罚款吗?
      现在通过微信能交违章罚款吗?现在通过微信能交违章罚款了。微信公共平台具有“交通违法缴款”的新功能,可以使用微信在线处理违章缴纳罚款,具体流程......


·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
      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


·婚前礼金的财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礼金的财产离婚怎么分?婚前的财产,离婚后对方是不可以分割的。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


·特赦后再犯罪的构成累犯吗?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


·起诉后被告同意离婚会怎样
      起诉后被告同意离婚会怎样?诉后被告同意离婚的法院可以按照调解离婚处理,法庭制作离婚调解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章调解第九十三条......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流程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流程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对于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流程是可以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和流程是什么?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和流程是什么?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