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人死后买房子的遗产税是多少?

一、人死后买房子的遗产税是多少?
  
  继承房产不存在遗产税的说法,但需要根据实际来交纳相关费用,具体如下:
  
  1、评估费:房屋评估额的0.5%;
  
  2、公证费:房屋评估额的2%;
  
  3、契税:房屋评估额的1.5%;
  
  4、登记费:80元。房屋继承不需要个人所得税。
  
  二、房产继承过户程序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对于死者的房产,是可以按照遗嘱中规定的条款来进行继承,或者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进行处理的,但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必须要对继承人的继承权以及房产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一般需要对相关情况进行公证,也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确认工伤认定结果?
      社会行业的多样化导致了人们在工作的时候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在工作的时候受到的伤属于工伤基本都了解,但是该如何确认工伤认定结果?如何知道工伤认定......


·丧偶结婚证怎么注销?
      丧偶结婚证怎么注销??一、丧偶结婚证怎么注销丧偶后结婚证无需注销。按婚姻法规定,一方丧偶的,婚姻状态自动消除,结婚证就失去了法律效力。如......


·起诉离婚女方条件比男方好会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
      起诉离婚在离婚的方式选择中是很常见的,法院判决离婚是需要考虑实际的情况的,但是起诉离婚女方条件比男方好会怎么判,其实离婚的判决,跟实际的条件......


·夫妻感情不和怎么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
      我们发现大多数夫妻都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最终离婚,然而离婚与结婚不同,结婚只有一种方式,但离婚我国却规定了两种不同的方式。那现实生活中夫妻感......


·一、房屋买卖中介流程是怎样的?
      一、房屋买卖中介流程是怎样的?1、看房,一般通过房产中介去看房源;2、签订定金协议、居间协议,签订协议后付定金;3、签订买卖合同,也就是房地......


·公司法人公章、企业公章一样的吗?
      法人章其实就是这个组织机构的公章。公司法人的法人章就是公司公章。实践中,常将刻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方形印鉴法简称为法人章,这是不正确的,法......


·视听资料的司法解释
      视听资料的司法解释一、视听资料的司法解释1、相关法律解释及规定(1)《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


·2023年各级法院诉讼标的额管辖权划分标准是什么?
      2023年各级法院诉讼标的额管辖权划分标准是什么一、各级法院诉讼标的额管辖权划分标准是什么?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


·夫妻个人账号还款时要注意什么
      如今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的银行办理多张银行卡,每张银行卡都有固定的卡号,而且日后当我们需要从银行借贷或者还款时银行都可以从所办理的卡......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一、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不会视为自动离婚;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是没有自动离婚这种离婚方式的,如果......


·代位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代位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代位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有关代位权诉讼的管辖:《合同法解释一》第十四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