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伤害罪怎么赔偿受害人

虽然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范畴,但是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依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的民事赔偿标准来确定。那到底故意伤害罪怎么赔偿受害人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怎么赔偿受害人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故意伤害罪轻伤的赔偿程序
  1、法医鉴定。
  2、法医鉴定出来后双方协商赔偿。
  3、协商打不成一致后由被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来判。
  4、如果是法医鉴定是轻伤以上的可以判刑,但是轻伤轻微伤存在一个调解环节,如果轻伤调解不成就会对嫌疑人进行刑事诉讼。
  在传统思想中,追究了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就不能获得赔偿了。所有很多被害人为了弥补自己遭受的损失,都在受伤后与行为人私了。但是实际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存在,就是追究了加害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还保障被害人获得赔偿的权利和机会。以上就是对故意伤害罪怎么赔偿受害人的具体解答,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代通知金当月工资还是按平均工资哪个来计算
      代通知金当月工资还是按平均工资哪个来计算代通知金是按基本工资算的。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


·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一、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


·罚金的适用情形的有哪些?
      罚金的适用情形的有哪些?(1)偶犯或者初犯;(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6)全部......


·近年来,环境污染损害问题日益突出,为推进环境污染风险防范与管
      近年来,环境污染损害问题日益突出,为推进环境污染风险防范与管理工作,保障环境安全,成立环境污染损害机构已是迫在眉睫。那么,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机......


·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怎么走?
      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怎么走?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如下:1、首先,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


·交通肇事量刑意见是什么?
      随着交通工具的越来越便利,我国很多大城市拥堵不堪,特别是小轿车的普及让很多家庭都可以买一辆来方便自身的出行,过多的车辆导致交通堵塞,同时也会......


·博士是高学历人群
      博士是高学历人群,那么博士找工作应该怎么找,宜兴全日制劳动合同书能不能博士签合同?如果能和博士签全日制合同,那应该会打到应当的经济效益,但是答......


·工伤认定的时效
      工伤认定的时效所谓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时间内不行使权利,丧失请求执法机关以法定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在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制度中,规定对身......


·北京通州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劳动仲裁?
      北京通州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劳动仲裁?我们通过劳动来挣得自己生活下去所需的费用,从而安身立命。现如今,国家制定的劳动相关的法律也......


·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十三)规定......


·注册假冒商标怎么处罚
      现在网红款遍地都是,主要火哪一个就有人模仿,也避免不了说为了省钱而弄个假冒的商标,做不合法的事情,这种情况有很多,甚至有些根本完全就是假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