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立功减刑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立功减刑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立功减刑量刑标准是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二)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二、立功的开始时间如何确定?理论界与实务界似乎形成共识,即犯罪分子“到案后”方可成立立功。理由如下:首先,明确规定了犯罪分子“到案后”有四种行为的认定为立功。其次,法律之所以将立功的开始时间定在到案后,是因为犯罪分子实施立功行为是为了将功折罪,将开始时间定在犯罪分子已经知道所犯罪行被司法机关通过法律程序确认之后,即犯罪分子到案后,是最为适宜的。第三,如果不采用“到案说”,而是将认定立功的开始时间前移至“犯罪以后”,会使刑法设立自首制度失去意义。因为立功和自首在从宽处罚方面基本上是相同的,犯罪分子犯罪以后完全可以基于该理由,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同时继续进行新的犯罪,由于具有立功表现,即使不投案自首,也可以在被抓获归案后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如何界定立功的开始时间,应以立功制度的立法理由为依据。刑法设立立功制度的根据在于:一方面,被告人的立功行为有利于案件的及时侦破或者为社会带来效益;另一方面,立功行为反映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降低,从而使刑罚的必要性减少。因为刑罚正当化的依据在于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正如法谚云“因为有犯罪并为了没有犯罪而科处刑罚”。基于立功的立法依据,应当将立功的开始时间前移至“犯罪以后”,但如果在到案前,被告人又实施其他犯罪的,则其之前所实施的立功行为不构成立功。理由如下:首先,被告人在犯罪以后实施的立功行为与到案后实施的立功行为,同样有利于案件的及时侦破或为社会带来效益;我们国家对于犯罪行为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情节来进行最终的定罪量刑,当然在这其中如果存在着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立功的表现,可以减轻处罚。按照一定的标准,包括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不同的惩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就相比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那实际......


·起诉要回抚养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夫妻双方离婚之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应作出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在孩子与其中一方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另......


·工商部门对于卖侵权商品如何处理
      工商部门对于卖侵权商品如何处理一般工商局抓到的就是罚款,《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


·证据不足不予批捕补充侦查吗?
      一、证据不足不予批捕补充侦查吗?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不予批捕的,对于不批准逮捕......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伤残鉴定对于您来说应该都是听过的,但是至于具体的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您也许并不是非常的清楚,因为每年我国相关标准都会进行一定的调整,那么2017工......


·重婚属可撤销婚姻是否受法律支持
      尽管说在现实生活当中,在正常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对婚姻进行撤销,比如说在生活当中......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怎样的?赠与合同撤销权的限制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怎样的?赠与合同撤销权的限制有哪些?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怎样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


·个人专利怎么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个人专利怎么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个人在申请了专利之后,可以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此时,需要到专利局办理相应的登记备案。那么您知道个人专利怎么转......


·仓储合同在什么时候生效
      仓储合同在什么时候生效仓储合同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仓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一回事。若当事......


·一、承租人可否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
      一、承租人可否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承租人可以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承租人承租房屋以后,即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当第三人......


·什么是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什么是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一、征地补偿费的基本含义1、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