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享有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享有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一、享有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条弹性条款。
  
  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哪些?
  
  
  1、作者为公民的,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
  
  5、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
  
  6、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
  
  7、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
  
  8、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录制、复制自首次播出后50年。
  
  综合上面所说的,著作权就是拥有作品的人才可以获得,因此 ,我国也是专门规定了相应的范围,从而所涉及到的作品只要在此范围之内就可以依法的得到保护,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利用法律来保护,这样才不会被他人进行侵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抚养费太高可以申请降低?
      当代社会,到了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件事情就是离婚,因为有时候一件小事就会成为离婚的导火索,在离婚之后肯定需要确定抚养费等相关事,因此您都想......


·女方怀孕男方能起诉离婚吗
      现实中离婚率越来越高,其中不乏在女方怀孕期间就闹离婚的夫妻。其实我国对怀孕女方的利益是进行了较多保护的,那么就这种情况来看,女方怀孕男方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要缴税费吗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要缴税费吗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需要缴税费根据《合同法》和《税务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那么就不......


·哪些欠钱行为可以认定为诈骗
      哪些欠钱行为可以认定为诈骗欠钱不还构成诈骗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1.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


·商业活动中转让股份包括债权债务吗
      商业活动中转让股份包括债权债务吗包含的。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


·物业合同到期续约函有哪些相关信息?
      现在我们拥有很多优质的社区环境,为我们自己创造了很多适宜的居住条件,在这个大前提下,我们也会碰到一些类似物业合同到期续约函的问题,需要有一些......


·取保候审是不是一定要认罪
      视情况而定。有罪的,需要认罪才会被批准取保候审;无罪的,具备法定条件可取保候审,不具备条件的必须立即放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


·一、继承财产未分割离婚以后还可以要求分割吗?
      一、继承财产未分割离婚以后还可以要求分割吗?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


·行政处罚警告和训诫区别是什么?
      行政处罚警告和训诫区别是什么?一、行政处罚警告和训诫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分主要在于主体不同、适用不同以及法律后果不同等,训诫不属于行政处罚......


·交通伤残赔偿多少年时间?
      交通伤残赔偿多少年时间?年限是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也就是说,未成......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一、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规定依据《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