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老人立遗嘱该怎么办公证

老人立遗嘱该怎么办公证
  
  一、老人立遗嘱该怎么办公证?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2、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出具公证书。
  
  二、自书遗嘱必须公证才生效吗?
  
  自书遗嘱可以不公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老人可以在立好了遗嘱的情况下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也可以直接到公证机构立遗嘱,这两种不同的操作方式性质是不一样的,老人自己写的遗嘱不是以公证作为生效要件的,但是,到公证机构立遗嘱的话,遗嘱就不可以随意撤销和更改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国公民在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的时候虽然也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
      我国公民在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的时候虽然也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花税等各种税费,但是所谓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当中,是需要卖方向国家......


·交通事故赔偿走司法程序多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走司法程序多久赔偿赔偿金拿到受害人手中一般需要一到六个月,案情复杂的还需要更长时间。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


·母婴的行政管理我们如何理解?
      母婴的行政管理我们如何理解?我国现行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中,所涉及的法定证件虽然种类很多,设置作用不一,但从证件的性质分析,可归纳成二类:......


·非婚同居发生纠纷怎么办?
      随着人们观念的逐渐开放,现在男女之间婚前同居现象较为普遍,而由此产生的非婚同居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纠纷问题不在少数。那在现实生活中,非婚同居发......


·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还是应届生就必须付违约金吗
      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还是应届生就必须付违约金吗一、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还是应届生就必须付违约金吗?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的不是必须支付......


·兄妹之间需要相互扶养吗?
      法兄妹之间需要相互扶养吗?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


·民间借贷风险怎么预防?
      由于民间借贷大多都是熟人或者熟人介绍的人之间发生的借贷,很多的出借人碍于情面选择不签订借款合同,即使签订借款合同也只是走形式,合同的内容很不......


·一、离婚后女方财产多久跟男方没关系?
      一、离婚后女方财产多久跟男方没关系?离婚后属于女方个人名义的财产与男方本身就没关系,但是如果是离婚前夫妻共同的财产没有分割的就只有在完成分......


·发生醉酒驾驶驾照吊销几年
      醉酒驾驶驾照吊销几年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


·交通肇事者逃逸判刑几年?
      交通肇事者逃逸判刑几年?交通肇事者逃逸判刑三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


·《劳动法》二次入职试用期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二次入职试用期的规定是什么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