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入室盗窃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入室盗窃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入室盗窃立案标准是数额达到两千元以上的就可以进行立案处理。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第六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二、入室盗窃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我们国家,对于入室盗窃罪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情节严重程度是非常高的,所以必须要从重进行处罚。通常情况下,入室盗窃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的,但是也根据盗窃的数额来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法对临时工辞职做出了那些规定?
      临时工已经是历史名词了,如今对于与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来讲,都可以叫做临时工。而我国法律中关于临时工辞退其实是没有规定的,一般就按......


·在我国要办离婚诉讼去哪开分居证明?
      在我国要办离婚诉讼去哪开分居证明?民法典规定2年分居时间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只是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参照。分居不必开什么证明。如果夫妻双方确实分别居......


·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标准2023的规定?
      伤残鉴定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会影响到最终赔偿的,那不同的鉴定等级所获取的赔偿金额也就不同,它一定是从一级到十级呈现一个递增的趋势的,那2017年......


·批捕到审判一般需要多久?
      一、批捕到审判一般需要多久?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个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还需要延长时效。涉嫌刑事犯罪,......


·买车借款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判决有可能是什么?
      一、买车借款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判决有可能是什么?买车借款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判决有可能是认定为双方离婚后共同进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


·对恶意拖欠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对恶意拖欠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对于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通过下列方式处理: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2、起......


·一、银行存款继承遗嘱优先吗?
      一、银行存款继承遗嘱优先吗?银行存款在继承中肯定是按照遗嘱继承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顺序的。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例如:户口本、身份证)和被......


·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件有什么内容
      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件有什么内容一、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件有什么内容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


·一.车事故误工费法律依据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车事故误工费法律依据赔偿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


·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处罚规定是什么?
      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处罚规定是什么随着您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生活当中,车辆对于您来说是家庭必备的。但是随着车辆的增加,我国近年来因为违反......


·使用假章签合同有什么后果
      如果有关部门知道了,构成欺诈,合同违法无效,这是一种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和私刻公章的违法行为,利用假公章签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