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材料和流程有哪些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材料和流程有哪些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喜欢自己创业,可是经营公司却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不仅仅是公司大大小小的事物都要处理。包括各种公司的注册,品牌注册,人力资源处理等。哪怕是公司换地址了都需要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那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都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又应该怎样去办理呢,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看下,这个公司注册变更所需要的材料和流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的材料
  1、公司盖章且法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公司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电子信箱地址;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3、变更前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4、变更后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5、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等附件);6、发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流程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2、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3、
  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2、
  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 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2、 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3、 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4、带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属的地税局办理报到事宜并交纳40元钱打印新的地税正、副本。5、
  新的地税局出具“新企业报到证明单”到新地址所属的街道税收服务站办理相关事项(包括办理地税网上报税、领取税单、办理办税人员联系卡及住所证明、完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网上申报成功界面打印件等)
  (四)第四步办理国税
  1、 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申请书、地税结算证明、国税正副本原件、公章到旧的国税局办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2、 办理完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3、 核查通过后国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同时专管员让企业拿上企业档案资料到税务征管科办理相关转出手续。4、
  企业带上档案资料到新国税局征管科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完后再到办税窗口办理具体税务登记手续(需要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交纳10元钱打印国税正副本以上就是公司注册地址变更需要的材料和流程,以后在处理类似的问题时就可以参照以上去进行。变更手续进行的时候千万不要盲目的去相信一些不可靠的人,一定要去正规部门,很多事是不能走捷径的,尤其公司变更手续这样大的事,再辛苦也要仔仔细细的去办理。希望对您今后的公司经营处理有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赠与合同纠纷该怎么办?如果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物的义务怎么办?
      赠与合同纠纷该怎么办?如果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物的义务怎么办?1、如果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物的义务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物的义务,也属于违约行......


·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条件是什么?
      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条件是什么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那此时当事人之间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合同。但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对当事......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要交税吗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要交税吗按照《民法典》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对于法定继承......


·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假冒专利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假冒专利罪。但在此之前,我们要先对疑似假冒专利的行为进行认......


·刑事辩护的一般原则有什么?
      刑事辩护的一般原则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的原则以及司法机关负有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义务的原则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人享有辩护权,是不附有任何先决条件的......


·我国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我国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


·贩制毒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贩制毒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贩制毒案辩护词,首先需要对贩制毒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并从贩制毒品造成的危害,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和对相关人员的赔偿......


·店面销售劣质药品工商罚款依据是什么?
      一、店面销售劣质药品工商罚款依据是什么?店面销售劣质药品工商罚款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法规:......


·夫妻离婚后婚内房产如何分配
      夫妻在缔结了婚姻关系后所购买的房产,我们都可以认为是属于婚内房产的,这样的房产多半也就是共同房产,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分配。那么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