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赠扶养协议和公证遗嘱哪个效力高

遗赠扶养协议和公证遗嘱哪个效力高?遗赠扶养协议和公证遗嘱相比的话是公证遗嘱的效力高。1、就真实性的效力上来看,肯定是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通过国家公权力认定的,毫无疑问是经过权威第三方认证的公证的遗嘱的可信度要高。2、都是真实的前提下,内容相冲突,那么这涉及到一个法理的问题,肯定是先公证了遗嘱,后又跟别人签了遗赠扶养协议,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这种情况下,视为立遗嘱人用自己的行动更改了先前的遗嘱,这个行为在法律上是生效的,所以这种情况下是执行遗赠扶养协议。二、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条件有哪些?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 (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三、遗赠扶养协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4、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5、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事实上,也不能绝对的说只要有公证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就一定是无效的。因为被继承人有可能是先立好了遗嘱,对遗嘱进行公证了,随后又跟其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但并没有到公证机构撤销公证,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效还要根据各种证据来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装饰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装饰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项建筑工程的施工,需要由建设方将该项目分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这其中包括了水电工程、加固工程以及装饰......


·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继承人的继承权也是有可能丧失的,要是确认继承权丧失的话,那么就不能对特定人的遗产进行继承了。那么现实中,究竟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呢?现在,我们......


·业务员盗取客户信息罪会如何处罚?
      业务员盗取客户信息罪会如何处罚?业务员盗取客户信息罪是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在工作中
      在工作中,广大小伙伴发生了受伤事件。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工伤用人单位会给赔偿的。当我们发生工伤,但是有人对工伤伤残鉴定不服该怎么办。我们应该由......


·盗窃罪累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是规定的有累犯制度的,如果认定罪犯属于累犯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会从重作出处罚的。并且被认定为累犯之后,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不能被判缓刑,同......


·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
      夫妻双方没有感情,婚姻关系形同虚设时,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的话,还可以打离婚官司。而打官司就需要花钱,除了律师费用,当事人到法院提交......


·房屋租赁税谁交?
      房子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代表了一种多情感的符号,它是家、是父母、是妻儿,代表着温馨与安全感。由于近年来房价偏高,不少人选择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而......


·拆迁法律服务内容
      (一)审查拆迁人的拆迁行为1、核实拆迁人、拆迁单位的主体资格与资质,核实拆迁工作人员的上岗证;2、核实拆迁人是否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


·一人同时两个劳动关系是否可以?
      一人同时两个劳动关系是否可以?是可以的,但是需要经原单位同意。在正常的情况下,一个劳动者一般只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有时劳动者同时......


·起诉离婚能联系到对方家人对方不去是否可以
      生活当中,有些人在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发生破裂以后,所采取的态度都是非常消极的。即使其中一方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以后,对方也会出于各种各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