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1.安置房的法律概念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2.安置房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区别一: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区别二: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区别三: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您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区别四: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区别五: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区别六: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法律规定怎样处罚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法律规定怎样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


·借条上面少了借条两个字可以吗?
      借条上面少了借条两个字可以吗?1、借条上面少了借条两个字也是可以的,借条是否是借条,要看其的内容,而不是标题,要是标题写着“借条”二字,同样属......


·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指的是什么意思
      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指的是什么意思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它是消费......


·民间借贷风险如何预防?
      民间借贷风险如何预防1、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


·律师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强吗
      律师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强吗生活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


·司法鉴定费由谁承担?
      出于对纠纷、争议的处理,很多时候需要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在我国,做司法鉴定并不是免费的,此时当事人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支付一定的鉴定费。那这个司......


·管辖权异议先立案处理吗?
      管辖权异议要立案处理吗?不需要单独立案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1、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


·行政人员行政不作为玩忽职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实际中如何提高反侦查能力?要提高反侦察能力必须具备一定的反侦察常识:培养瞬间观察、判断能力----如迅速判断自己附近人员的职业、经历、意图;养成迅......


·寻衅滋事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2023是什么?
      寻衅滋事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寻衅滋事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根据法律规定,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网络非法集资举报方式是什么
      网络非法集资举报方式是什么网络非法集资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一般到当地公安局经济侦察大队举报、报案。非法集资诱骗手段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


·需要注意,酒后驾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过此时要
      需要注意,酒后驾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过此时要是认定驾驶者属于醉驾的话,那情况就比较严重了。此时往往会认定驾驶者构成危险驾驶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