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我国建筑领域的所有工作人员都知道质量才是整个工程的核心,而且对于国家针对工程质量方面的要求肯定也是心知肚明的,现在我国的工程早就已经不止追求质量合格的这个层次了,质量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在当今时代非常少见。初次开展工程建设的建筑单位一定要知道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1、保证项日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日抽枪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达筑设备安装工程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二)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一个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含有几个,其中的每一个可称其为子项。
  
  每个子项所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规定,且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件)达到优良标准要求,该子项即评为优良,一个分项工程所含的子项全部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子项达到优良标准者,该分项工程的基本项目即为优良。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他差范围内。
  
  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合格的标准。
  
  (二)优良
  
  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在全部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分项工程为优良,且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
  
  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是:
  
  1、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中的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分项工程;
  
  2、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中的电力变压器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电缆线路分项工程;
  
  3、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中的有关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
  
  4、建筑电梯安装分部工程中的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分项工程。
  
  三、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1、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二)优良
  
  1、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且指定的主要分部工程必须优良。指定的主要分部工程是:
  
  (1)建筑工程中的主体与装饰两个分部工程;
  
  (2)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为主的单位工程的指定的主要分部工程是:如锅炉房工程的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
  
  (3)变配电室工程的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
  
  (4)空调机房与净化车间单位工程的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等。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呼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小区和厂区室外的单位工程,不进行观感质量评定。
  
  四、不符合相应质数标准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的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按以下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一)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二)经加固补强或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能评定为合格;
  
  (三)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其质量可认定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不应评为优良。
  
  工程质量达到了合格的这一标准,主要是每个项目在进行质量检验的时候允许其偏差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组成每个分项工程的子工程在抽检的时候,相关检验标准达到了国家对此规定的合格的检测值,其中不管是哪一项发现了质量不合格,都会影响整体工程质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关系的纠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我们
      劳动关系的纠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首先要进行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是,如果是在提出诉讼之后,确......


·工伤期间因工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有哪些补偿呢?
      工伤期间因工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有哪些补偿呢?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


·一、到达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到达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物业是否有权对业主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仅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或授权范围内实......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怎么写?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甲方(管理方):乙方(挂靠方):为了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莆田恒大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分类?
      莆田恒大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分类?一、莆田恒大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分类?1.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2.工程质量......


·如果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如果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1、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


·无效的婚姻如何分割财产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


·清远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目前我国的二胎政策开放以后,与此相对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肯定也会同时引起我国公民的关注。因为现在如果符合国家的二胎生育范围的话,肯定就不......


·离婚手续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吗
      生活之中,由于夫妻关系不和往往会导致离婚的发生。特别是随着如今年轻人的闪婚,使得离婚数量也是急剧的增加。以此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办理离婚手续可......


·一、拒绝小孩抚养费执行怎么办?
      一、拒绝小孩抚养费执行怎么办?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