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多少可以进行立案
1、各种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并不相同,如盗窃罪最低立案标准是一千元,诈骗罪的最低标准是三千元。
2、有的是全国统一标准,有的由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如盗窃罪刑事立案标准,最低是一千元,其中山东省的立案标准为二千元。
2、人身损害类的案件,即使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受到损失,涉案金额为零也应该立案调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民事诉讼立案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此外,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立案之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2、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3、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4、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5、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制作,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并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行政案件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书除应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外,应由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6、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其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应报审判长核准以及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7、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将该案的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统一编立案号输入计算机。
8、立案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立案人员应当及时将立案日期、移交日期等输入计算机。
9、当事人的人民法庭起诉,人民法庭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报庭长批准立案;人民法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及时填写收案卡片,报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统一编立案号。人民法庭认为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庭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交由人民法庭审理。
以上是关于“涉案金额多少可以进行立案”的问题解答。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产品质量免检的利弊?
产品质量免检的利弊有哪些一、产品质量免检的利弊有哪些1、从政府部门角度看,实行产品质量免检是对信誉良好、产品质量有保证的企业的一种奖励,是......
·绿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哪些
绿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哪些?如今高档小区都十分重视绿化工程,绿化做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小区的形象。通常,建设方会在小区主体工程竣工后委托园林绿......
·取保后又被检察院批捕是怎么回事?
一、取保后又被检察院批捕是怎么回事?《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
·一、财产离婚怎么分有成年的小孩的话?
一、财产离婚怎么分有成年的小孩的话?1、一般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不参与,因为子女有父母的继承权,所以死后子女可以继承财产,所以财产分割他们已......
·一个人在两个公司入职可以吗?
一、一个人在两个公司入职可以吗?法律并没有规定,但原则上员工不可以同时在两家公司任职,但是,同时任职有条件,就是前单位必须同意,后单位必须知晓......
·第一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有哪些情况
遗产在进行法定继承之前,需要先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通常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继承的。那么第一继承人顺序......
·农村大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大棚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
·无证驾驶商业保险会理赔吗
无证驾驶商业保险会理赔吗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一般来说基于商业保险是不会给予赔偿的。除非购买的商业保险中,有约定因为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
·一、集体企业改制后给职工发转换金吗?
一、集体企业改制后给职工发转换金吗?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一种是给予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另......
·破产重整超过债权申报期限怎么办?
破产重整超过债权申报期限怎么办?一、破产重整超过债权申报期限怎么办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在通知或公告债权申报通知的时候,会相应指定债权......
·腓骨骨折司法鉴定标准
腓骨骨折司法鉴定是指腓骨在受外力或者不可抗的因素下骨折,且情况比较严重,我们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鉴定是否造成伤残,评出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