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领结婚证孩子抚养费吗?
即使没有结婚证,但是生育孩子是事实就必须支付抚养费。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 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3) 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以上就是小编对“没有领结婚证孩子抚养费吗”这个问题的解答。总之,只要孩子的亲生父母没有通过法律的结婚证拥有了合法夫妻的身份,但是作为父母的事实即使没有法律的认可也是客观的事实就必须要对孩子负责并且支付照顾孩子一方相应的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们知道因工受伤是有补偿的
我们知道因工受伤是有补偿的,工伤是有标准等级的,从一级到十级不等,一级是最严重的,伤残鉴定是国家制定标准的。四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在有关法律......
·分公司法律责任承担的可能性有多大?
分公司法律责任承担的可能性有多大分公司不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诉法的解释中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
·员工应该如何应对单位的调岗行为呢
员工应该如何应对单位的调岗行为呢合同规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是否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
·盗窃罪10万怎么量刑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在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当中,盗窃罪可以说是最常见的了,而其中对于盗窃行为需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犯罪。另外,实际追究刑事责任......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
·个人合伙民法典为什么删除相关规定?
个人合伙民法典为什么删除相关规定?个人合伙《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其进行删除,也就预示着民法关系中不再有个人合伙这一主体了,个人合......
·离婚案财产分割律师费由谁支付
离婚案财产分割律师费由谁支付当事人聘请的律师当然是当事人个人自己支付律师费。另外一块则是离婚诉讼费,离婚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按有关规定......
·民事诉讼立案后能撤案吗
民事诉讼立案后能撤案吗?诉讼,是当下解决社会纠纷的一个重要方式。但是,在诉讼中也可能出现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后,又因为种种原因想要撤诉的情形。那......
·怎么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无论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仲裁之后的劳动诉讼,都应该选择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否则相关机关......
·员工合同签哪些内容事项?
员工合同签哪些内容事项?一、员工合同签哪些内容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