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生效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2、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及相关规定,合同生效是包括三种情况:(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3)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二、合同未生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未办理特定手续的合同未生效的法律后果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2、恶意阻碍附生效条件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如果是恶意阻碍合同生效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说对于不同类型的合同,实际合同生效的时间可能不大一样,但一般而言,如果是属于依法成立的合同,那么从合同成立的那一刻开始就会生效。当然,我们也要注意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如果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了必须要办理批准、登记等的手续的,那么在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之后合同才能生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进行申报
      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进行申报一、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进行申报(一)工伤申报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二......


·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否为零?
      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否为零?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为零,因为关于著作权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可以通过无偿方式来进行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


·一、按份共有财产的分割执行方式是什么?
      一、按份共有财产的分割执行方式是什么?按分共有又称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


·2023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上海有哪些规定?
      2023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上海有哪些规定?上海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有哪些规定?《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征收......


·浏阳镇头镇是否在征收土地?
      浏阳镇头镇是否在征收土地?国家征收土地的事情在很多乡镇时有发生,民众对于具体征收哪块土地,征收土地的界线在哪,拆迁的房屋迁至何处,还有征地拆......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是否大于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是否大于传来证据?一、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是否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在司法活动中,并不能说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一、关于房屋质量的投诉信要如何写?
      一、关于房屋质量的投诉信要如何写?尊敬有关领导:我们是的___的业主,我们于_年_月_日购买了该楼盘的预售房屋,但于接房时发现以下几个严重问题......


·法律规定专利权特性是啥
      专利权特性是啥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


·工伤伤残鉴定要什么材料?
      发生安全事故后,职工受诉的,要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通过劳动局的认定,职工可以明确伤残等级。职工本人申请的,一定要注意收集整理好资料,否则,如......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对于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现象,出现了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该谁的纠纷问题,怎样做才可以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呢?又有哪些条件才可以有资格去争取呢?今天我们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