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伪证罪判刑多少年 伪证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伪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305条之规定,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即是说,触犯伪证罪,基本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处以3到7年的加重刑。二、什么是伪证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05条的规定,所谓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从《刑法》法律的规定来看,我们可以知道,伪证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刑事诉讼,对于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行为,不属于本罪调整范围。2、犯罪主体:在刑事诉讼中的四类人,即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这四类人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不属于这四类人,其他人即便作伪证也无法成为该罪的主体。那么,这四类人具体指的是哪些呢?证人,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经司法机关的要求或同意,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的人;而鉴定人,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依法鉴别案件中某些情节有无或者真伪的人;记录人,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或者受委托担任记录职责的人;翻译人,则是指司法机关指定或者聘请为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当翻译的人员,也包括为案件中的法律文书或证据材料等有关资料作书面翻译的人员。3、客观方面: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应该引起注意的是,此处的情节应当是有重要关系的。如果所虚假作证的内容是没有重要关系的情节,那么就不能以伪证罪论处。那么,如何定义“重要关系”?应该是指足以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使轻罪受重罚的情节,或者有罪的人无罪或者重罪的人轻罪等情节。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此种目的,则不能以伪证罪论处。通过上文的阅读,相信您都应该了解,伪证罪只是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即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这一点应该特别重视。而要是被确定构成伪证罪的话,按照规定一般情况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可以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
      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协定"成员国,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注册或已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议定书"成员国,申......


·小孩出生离婚赔偿标准是多少
      小孩出生离婚赔偿标准是多少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


·不当得利的民法总则规定是怎样的
      不当得利的民法总则规定是怎样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在实践中,如果为了取得某此利益而损害到他人的利益......


·行使商事合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商事合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在合同的分类中,有一种比较重要的,就是商事合同。双方签署商事合同时,如果是双务合同,双方互相负有债务的话,先......


·小孩抚养费应支付至那一年
      小孩抚养费应支付至那一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


·一.什么情况下员工在劳动合同内被公司辞退是有补偿的?
      一.什么情况下员工在劳动合同内被公司辞退是有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


·工伤认定书送达超期是多久?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受到工伤后必须要进行的鉴定程序,认定申请可由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亲友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经受理审查核实后认定......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构成(一)罪体主体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行为 招收公务员、......


·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指的是谁?
      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指的是谁?在一般的劳动仲裁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包括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因为在劳动过程中产生了纠纷,而申请仲裁机构对劳动纠......


·婚姻彩礼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彩礼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
      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的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与此同时,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附带解决因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