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房产遗嘱有法律效力?
一、如何写房产遗嘱有法律效力?
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为了______,特请______和____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1、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______
2、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______
3、其他说明事项:______
本遗嘱一式__份,由______、______、______保存。
立遗嘱地点:______
立遗嘱时间:公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立遗嘱人(签名并捺右食指印)
见证人(签名,无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二人)
代书人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自书房产遗嘱注意事项
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________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
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三、自书遗嘱的其他注意事项:
1、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近年来,财产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比如股权、证券等等,遗嘱人只能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遗嘱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或是由于我国传统“大男子”主义的影响,在立遗嘱之时,根本没有想到首先应该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财产析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上公堂,易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后果。除此之外,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尽量涵盖所有遗产,同时具明遗产分配的比例等。
2、遗嘱的签名
我国的习俗强调签名,不认可盖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除了上文所分析的,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
3、自书遗嘱的时间尤为关键
自书遗嘱一定要写明确切的日期,注明年、月、日。通过日期,我们可以判断出遗嘱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因未写明日期或是日期不确切而认定不满足遗嘱的形式要件,判决遗嘱无效的案件比比皆是。笔者建议应该严格依照法律条文来书写,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另外,对于日期的涂写、更改,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没有明确规定。
4、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有专业人士指导
为防止自书遗嘱无效或有瑕疵,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找专业人士来指导。专业人士会考虑遗嘱的效力。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思订立遗嘱,综合考虑家族关系,子女情况,税收,遗产来源等问题,尤其是对于遗产的所有权问题,一定需要追根溯源,避免遗嘱内容的无效。
一般来说,只要是有民事能力的主体,自愿签署遗嘱,且遗嘱的内容处分了属于自己的财产,那么在其死亡之后,是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分遗产的。若是被他人举证遗嘱无效,且经过核实确实无效的,那么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来处理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终身禁驾可以解除吗
终身禁驾可以解除吗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驾驶员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这两种情形将终身禁驾。......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未参加工作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
·房子过户后他项权证还有用吗?
房子过户后他项权证还有用吗?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
·合同生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生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一、合同生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1、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通常上,我们就纠纷案件打官司的时候,都涉及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案件性质不同,诉讼时效规定也有所区别。......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
·医疗事故处理责任如何追究,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一、医疗事故处理责任如何追究,制度是怎么规定的?关于医疗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的方式是: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及防控原则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及防控原则一、破产清算法律风险(一)妨害清算罪依据刑法第162条规定,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
·那些人不能做刑事辩护人?
一、那些人不能做刑事辩护人?下列人员不能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辩护人: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许多国有土地是不能归个人所有的,但是个人可以拥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从而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是可......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什么?1、债权债务抵消是指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种类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