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那些人不能做刑事辩护人?

一、那些人不能做刑事辩护人?下列人员不能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辩护人: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8、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9、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法院离任后,不能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二、刑事辩护人的责任是什么?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辩护人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在任何情况都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编造口供、串供、伪造、毁灭证据或者威胁、引诱证人提供不实证据。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3、依法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利益,更不是维护依法予以限制或剥夺的权益。综上所述,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可以由律师及其它法律工作者或者嫌疑人家属担任。像无民事行为能力、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判刑的人员,都不能去做刑事辩护。和案件密切相关的法院工作人员也不能充当辩护人。作为辩护人,应该本着客观公正的角度展开辩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认定第三者的证据有哪些
      有很多夫妻是因为其中一方有了第三者之后,而导致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最终走向了离婚。而此时起诉离婚的话,需要提供证据认定对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存在第......


·没订立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通常比较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并且,劳动合同中的条款也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不能有剥削员工的条款。但是生活中其实也有很多用人......


·写借条注意事项包括了哪些
      人们在借钱给他人时应该与债务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或者是让债务人写下借条,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借款事实。在借钱给他人时,写借条注意事项包括了哪些呢......


·租房合同纠纷解决措施?
      租房合同纠纷解决措施有哪些?一、租房合同纠纷解决措施有哪些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


·涉嫌拐卖儿童应判死刑吗?
      涉嫌拐卖儿童应判死刑吗?涉嫌拐卖儿童的如果过程情节十分严重的,是会被判死刑的,拐卖儿童罪是结果犯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只有在确定孩子已......


·非婚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享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是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加以......


·处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处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刑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罚,应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


·2023驳回起诉可以上诉吗?
      驳回起诉可以上诉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要是被法院驳回......


·一、盗窃案一年没破怎么处理?
      一、盗窃案一年没破怎么处理?盗窃案没破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已经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定。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


·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钱?
      工伤骨折可以赔偿多少这个是没有具体的标准,一般要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