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有期徒刑缓刑最短多久?

有期徒刑缓刑最短多久?
  
  一、有期徒刑缓刑最短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不能少于一年。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二、有期徒刑最短是多久
  
  三种情况:
  
  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
  
  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现实生活当中,关于缓刑的考验,期限最短的规定是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况。比如说如果是属于有期徒刑的话,那么最短的缓刑考验期间是不能够少于一年的,但是也必须是在做判刑期刑法以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伤鉴定结果多久可以出来?
      工伤鉴定结果多久可以出来?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


·一、交通事故取保候审多长时间开庭?
      一、交通事故取保候审多长时间开庭?交通事故取保候审一般情况下是2~3个月时间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五十八条,取保候审最长不超......


·三级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对于三级医疗事故来说,相比一二级医疗事故,显然此时造成的损害情况是比较轻的,不过就患者一方而言,不管是多轻的损害都是会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


·破坏性采矿罪如何定罪?
      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非法采矿将使得矿产资源毁灭。非法采矿不符合我国矿产资源法,破坏性采矿属于非法采矿,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并遭受处罚。很......


·法定遗产继承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法定遗产继承分配的原则是什么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


·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是哪些
      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是哪些一、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是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


·有许多的年轻人选择维持一段关系知道发现女方怀孕了
      有许多的年轻人选择维持一段关系知道发现女方怀孕了,然后两人才决定结婚,这时候就是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双方在孩子生下来之后才决定结婚,这时候......


·购买了房屋之后,其中还会涉及到交房的问题,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交
      购买了房屋之后,其中还会涉及到交房的问题,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交付了房屋钥匙就行了,还需要购房者实际进行验收,其实主要也就是对房屋的质量作出检验......


·员工请假期间算不算工伤?
      员工请假期间算不算工伤?员工请假期间受伤的话不算工伤,因为一般我们认为,职工因故请假,将原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工作时间、......


·新公司法全文解释的亮点解读内容有哪些
      新公司法全文解释的亮点解读内容有哪些?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企业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公司法的规制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时代变化,法......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范本怎样写?
      个人有职业生涯的发展调整,企业有经营上的高峰低谷,在当代社会,已经很少能遇到“一个饭碗捧一辈子”的情况了,劳动合同解除与再订立也并不罕见。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