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赔偿案件误工费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案件误工费是怎样的
  
  一、刑事赔偿案件误工费是怎样的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主张误工费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只要有收入的人都可以主张误工费,跟年龄和性别是没有关系的。情节比较轻微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先协议解决问题,在协商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普通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


·专利购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购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购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专利购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明确购买目的你是要进行项目申报,还是要申请高新企业,不同的需求要购买不同领域的专利......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几年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几年不还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


·股东分红要交税吗?
      股东分红要交税吗一般来说,企业年度实现的利润,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税后利润按照规定分配给股东,但股东对于收到的分红是否要纳税,......


·工程质量纠纷判决应该如何认定?
      工程质量纠纷判决应该如何认定?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


·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退房吗
      有的购房者在实际交付房屋的时候可能没有仔细的检查,有可能是当时房屋的质量问题体现的还不明显。但等到实际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购......


·机动车超速4码会处罚款吗
      机动车超速4码会处罚款吗?超速4码不会罚款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1、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2、在限......


·一、教师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教师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教师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通知书。教师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


·口头恐吓威胁但是没有证据是否可以定罪
      口头恐吓威胁但是没有证据是否可以定罪一、口头恐吓威胁但是没有证据是否可以定罪?口头恐吓威胁但是没有证据的话是不能定罪的,《刑法》规定,对一......


·缓刑听证制
      实施缓刑听证制度是一种司法创新,它彰显了“程序正义”这一经典的法治理念,在司法领域的现实意义是显而易见的。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法制建设的特......


·汽车保险常见问题
      一、只要一出事故保险公司的免赔率就是20%吗?此概念是错误的!在机动车辆保险赔偿中,为了增强被保险人及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责任心,对造成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