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诈骗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多久?

诈骗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多久?诈骗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7个月零37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下列案件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因此,上述情况如果全部加起来,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应该不超过7个月,但是,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前述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还有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此,涉嫌诈骗罪,行为人可能最长会被羁押7个月零37天。二、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此可见,如果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形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对于那些司法机关已经掌握了犯罪证据的诈骗犯,最长会被羁押的时间是7个月零37天,也即提出会被限制人身自由至此诈骗案件审理结束,若是之后被法院或者检察院判处有期徒刑处罚的,羁押的时间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折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怎么算?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往往是双方达不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进行的。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为了争取最大利益,当事人应当通过律......


·故意伤害罪民事诉讼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故意伤害罪民事诉讼赔偿是怎样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民事诉讼赔偿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


·无社保抚养权的争取是否会受到影响
      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双方应该共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如果夫妻离婚的话,恐怕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成了双方共同争夺的一个问题。大多数情......


·商标转让后许可合同是否有效?
      商标转让后许可合同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


·入职不够一个月工资怎么计算?
      入职不够一个月工资怎么计算?入职不够一个月工资,如果是计件工资,应当按照实际工资计算发放,如果是计时工资,应当按照月工资标准,减去法定节假日......


·被征收人在不知情的情形下遭遇强拆,怎么维权?
      一、被征收人在不知情的情形下遭遇强拆,怎么维权?  1、及时保全证据,并拨打110报警。偷拆行为轻则构成民事侵权,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


·开办专利代理机构应了解的数字
      专利代理机构的成立必须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的法定人数——专利代理机构的成立必须有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专利代理机构因......


·非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可以上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非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可以上诉的可能性有多大仲裁后就不能起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需要明确入股土地的具体位置,它的的用途(主要从事生产经营还是房屋租赁等)。以及入股土地折合成......


·注册资本代出资可以吗?
      注册资本代出资是不行的,公司成立之初,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注册资本额,不能让其他人代出资,如果有这样情况,会扰乱公司的股权治理结......


·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一、破产法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