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有什么区别?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有什么区别?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证据要求不同
  
  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证据
  
  1)主观上对伪劣产品是否存在明知。如不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生产、销售的,由于其主观上不具有的故意,不构成犯罪。
  
  2)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未达到5万元以上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以犯罪论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特殊的情况应当除外。
  
  根据《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生产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无罪处理。
  
  第2条第3款规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2、非法经营罪的证据
  
  1)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2)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二)刑罚不同
  
  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刑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非法经营罪的证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立案标准不同
  
  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2、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
  
  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四)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不同
  
  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既遂与未遂规定是要存在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这样一种行为机会构成既遂。
  
  2、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
  
  非法经营罪既遂与未遂规定是要存在非法经营这样一种行为机会构成既遂。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若是同时出现,那么就可以按照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来处理。这两种罪名是有相似之处的,故此不管是司法机关,还是审判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都需要取得具体触犯的是什么刑事法律规定之后,才能具体的量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立遗嘱分配的财产范围是什么?
      一、立遗嘱分配的财产范围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


·抚养费的给付种类有哪些
      父母要是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话,此时对于没有获得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来讲,需要支付子女一定的抚养费。那么抚养费的给付种类有哪些呢?也就是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指的票据包括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指的票据包括什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指的票据包括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指的票据包括:1、汇票......


·异地离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在异地离婚的,也是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但是异地协议离婚的一般都是夫妻户籍不在同一地区的。那么您知道异地离婚流程具体是怎......


·维护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维护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日常生活中,当事人双方签订流程的情况很多。在维护服务合同中它表现为其中一方提供维护服务,另一方则为维护服务支......


·行政强拆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行政强拆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房屋被强拆的,被强拆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作出强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一、 存量房屋买卖网签备案的程序是什么?
      一、存量房屋买卖网签备案的程序是什么?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


·宣告无罪后能否追究证人伪证罪?
      宣告无罪后能否追究证人伪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


·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保管合同,是您都理解的保管人给寄存人保管物品并收取相应的费用,难免会发生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一定是保管人或寄存人有违......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一、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一)公司的变更、设立和解散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并产生新的公司人......


·一般保险诈骗罪判多久?
      一般保险诈骗罪判多久?保险诈骗罪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