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杀人会怎么处罚?

故意杀人会怎么处罚?
  
  一、故意杀人会怎么处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1、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如何认定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
  
  再次提醒当事人,分清故意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对案情分析是有帮助的,实践中,众多故意杀人罪的案例,“故意”被认定为间接故意还是直接故意,对最终的量刑也是有影响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是什么?长期以来,我国对工程质量问题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监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每一个环节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监督,......


·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一、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构成医疗事故的绝大多数案例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多以经济赔偿为主。我国民法是......


·留置权特征有那些,实现方式是怎样的
      留置权特征有那些,实现方式是怎样的一留置权特征有哪些1、留置权具有物权性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在中国,尽管民......


·探望权强制执行申请的原则
      探望权强制执行申请的原则探望权是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享有的权利,是一种对孩子的探望,联系,短期交往的形式,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但是......


·现在考取驾驶执照的难度越来越高
      现在考取驾驶执照的难度越来越高,有不少人为了贪图方便,铤而走险,无证驾驶汽车上路。更有甚者无视道路安全,醉酒无证驾驶汽车上路,这样的行为,既......


·合同到期怎么补偿?如何补偿?
      对于劳动者合同到期是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那么,如何补偿,怎么补偿,这是一个值得去注意的问题,毕竟关乎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这篇文章我们......


·摩托车交强险财产赔偿范围是什么?
      摩托车交强险财产赔偿范围是什么?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范围主要是指被保险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最长多少年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最长多少年一、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最长多少年1;商业用房用作抵押,授信期限最长是5年,同时还需要满足商业用房已使用年限+......


·套取国家资金的认定有什么标准
      套取国家资金的认定有什么标准套取国家资金没有专项罪名,关键是看套取后续行为,据为己有的是贪污罪,以单位名义私分的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套取国家资......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依据有哪些?
      当用人单位违法的解除了劳动合同后,作为劳动者是否可以依法维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呢?针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