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有对女职工在孕产期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有对女职工在孕产期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分娩期:98天(产前15天) 难产15天 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女职工怀孕期间是可以请假的,但是也要结合公司的工作情况,不可以耽误公司的工作进度,或者是已经跟公司沟通过之后,在公司同意之后可以休假。虽然用人单位不可以在女员工孕期的时候辞退,但是女员工也要做到不让公司有损失。
  
  像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通常情况下是女方可报75%,男方的生育保险可以报50%,但是夫妻双方都有生育保险的话,只能用一个人的生育保险,实际上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各地都有不一样的规定,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也是因人而异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判决书下来多久能拿到钱?
      判决书下来多久能拿到钱?法院判决书下来后,仅是从法律上确定了你的权利,至于多长时间能拿到赔偿金要看对方的经济状况、法院的执行情况等具体情况的,......


·工伤我们大家肯定都有自己各自的了解
      工伤我们您肯定都有自己各自的了解,对于工伤我们您也都知道国家规定的是用人单位肯定要给我们一定的补偿的。但是我们现在也有很多员工受到了工伤之后......


·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理
      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不判刑,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


·一、继父与继子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吗?
      一、继父与继子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吗?一般情况下,继父与继子是没有抚养义务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父、母离婚后另一方带子女......


·民事纠纷打架轻伤怎么判刑?打架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民事纠纷打架轻伤怎么判刑?打架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民事纠纷打架事件层出不穷,法院对民事纠纷打架轻伤怎么判刑你知道吗?一般的民事事件打架轻伤会根据......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承担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承担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


·行政诉讼中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行政诉讼中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一、行政诉讼中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行政诉讼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有个重要的区别是,民事诉讼......


·侵占遗忘物公安机关立案吗
      侵占遗忘物公安机关立案吗?遗忘物是指他人遗留在某个地方忘记带走的物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捡到他人的物品首先要做的就是寻找失主并归还给失主,......


·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


·丈夫死亡财产分割比例的依据是什么?
      丈夫死亡财产分割比例的依据是什么?丈夫死亡后财产分割比例一般是,妻子首先分割所有财产的一半,然后另一半由妻子,子女,父毋平均分割如果存在有......


·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是什么
      是否可以应给出判定的条件,属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在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所组织的一种检查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