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追尾出租车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追尾出租车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撞车后,出租车的误工费保险公司能理赔,但是有限制,具体如下: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2、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4、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一般追尾撞车是谁的责任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的发生后若是受伤需要治疗的一方并不是责任主体,此时受害者就一定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这些赔偿包括误工费等。一般来说,受到伤害的主体,若是想要获得误工的赔偿,不仅需要其在受伤之前有工资,也需要单位出具详细的误工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没有买划痕险车被划了怎么办?
      划痕险是指当车辆车身出现划痕且没有明显碰撞痕迹时,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只有购买了划痕险,保险公司才会赔偿。但是许多车主会选择不购买划痕险......


·遗嘱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包括哪些内容遗嘱的内容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所作的处分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讲,它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


·孕妇能不能离婚 孕妇怎么起诉离婚
      女性在怀孕期间是比较脆弱的,而这个时候不管是在工作上还是家庭方面都应该更多的保护孕妇的权益。因此我国法律中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允许男......


·初中被同学打了是故意伤害罪吗?
      初中被同学打了是故意伤害罪吗?一、初中被同学打了是故意伤害罪吗?初中被同学打了不是故意伤害罪,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需要考虑到的是两个因素,......


·自动取得原则。自动取得原则即探望权不是产生于父母之间的协议
      自动取得原则。自动取得原则即探望权不是产生于父母之间的协议,也不需要法院判决确认。只要直接抚养权一确定,探望权也同时成立,非直接抚养一方的父......


·推测的言词证据的审查是怎样的
      推测的言词证据的审查是怎样的一、言词证据所谓言词证据,是指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国外对言词证据有不同的称谓,英国称为口头证据,口头证据......


·死刑立即执行的意思是什么?
      死刑立即执行的意思是什么?一、死刑立即执行的意思是什么死刑立即执行其实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死刑,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


·申请农村养殖业无息贷款的程序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农民已经不是简单的种地,为了增加收入,搞养殖的不在少数。而养殖需要修厂房,引进养殖品种,需要的资金也比较大。国家为了鼓励农村养殖业的......


·公司法中对股权转让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规定了征求其他股东同意的方式为发出书面通知。在......


·检察院起诉会给当事人起诉书吗
      不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决定开庭审判后,会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什么?(一)债权转让1、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