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第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物业费是业主支付给物业公司的,用于管理、维护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的费用。按照小区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按月定期缴纳物业费。若不按照规定日期缴纳,可能会根据物业公司相关规定收取一部分的滞纳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新房未入住,是否要交物业费
      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


·结婚了离婚彩礼能要回吗
      一、结婚了离婚彩礼能要回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一、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首先,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拘役属于一种刑罚,判处拘役的法律依据是刑法。是对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


·教师侵犯肖像权该怎样判定?
      教育关乎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我国一直关注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在我国的地位相对比较高,是因为他们为了教育做出了默默无闻的贡献,对此社会给与的极......


·无限防卫属于非正当防卫还是正当防卫?
      在犯罪人员实施暴力行为时,受害人可以正当防卫,由于正当防卫造成犯罪人员的人身损伤等后果,受害人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在我国法律中还有非正当防卫的......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现在我们生活在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已经融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了使您的互联网生活更加舒心,国......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院调解我......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吗?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往往关注最多的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财产的分割,最令人关注的往往是对于房产如何处理。一般婚前有协议的夫妻,将房子已经约定好属......


·一、通过假离婚避债会处罚吗?
      一、通过假离婚避债会处罚吗?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夫妻自作聪明地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流程是什么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姻法有抚养小孩的义务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姻法有抚养小孩的义务吗?您都明白了一件事情时,未成年的子女生活不能自理必须由父母进行抚养,因此父母对孩子是有抚养义务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