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结婚了离婚彩礼能要回吗

一、结婚了离婚彩礼能要回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根据上述规定可知: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同居两年以上,或者甚至有生育子女,分手时女方可以不返还彩礼。3.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有同居生活,并且彩礼钱也是在两人同居生活时期接收的,那么这种情形在离婚的时候彩礼也是不需要归还的。4.男方在结婚之前付了彩礼钱给女方家庭,但是导致自己家庭非常困难的,离婚时女方就需要归还彩礼钱。5.在婚姻关系依然保存的情况下,女方死亡之后,彩礼也是不需要归还的。但是,这种情况如果婚约人在死亡之前已经向法院起诉的除外。二、如何要求彩礼返还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2、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3、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4、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百等因素,酌情减少”。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回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买了社保如果死了怎么办
      农村买了社保后,如果人去世了,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是可以继承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


·公民因为肺炎还不了贷款?
      公民因为肺炎还不了贷款?因为肺炎导致无法还贷款的可以申请延期支付,下列人员是可以合法的申请延期支付的:1、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


·聘金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聘金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1、聘金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聘......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吗是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


·二手房定金合同纠纷有哪些
      您在看房的过程中,看中房子后并与房东协商好房屋价格,此时就需要交定金。一般是先交定金再签买卖合同。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如果稍有不慎当事人双方......


·国家赔偿听证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赔偿听证程序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一般应组织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进行听证。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侵权损......


·办理离婚要带什么资料?
      办理离婚要带什么资料?一、办理离婚要带什么资料协议离婚时,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


·工程质量把控不严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应该怎么处理?
      工程质量把控不严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应该怎么处理?现如今,国家经济发达,繁荣昌盛,在我们生活中最能体现出国家越来越好的就是我们身边高楼鳞次栉......


·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
      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一、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10000元/件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我国婚姻法子女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中规定的子女探视权是基于夫妻离婚后针对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孩子的亲权而产生的一项法定权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夫妻因为离婚反目成......


·放弃产权是否还有继承份额的分配?
      放弃产权是否还有继承份额的分配?没有,因为放弃产权就表示不对该财产享有权利,我国公民可以行使自己的放弃权利。放弃产权后对放弃人没有特殊影响。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