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对刑事犯罪职工怎么处理?

企业对刑事犯罪职工怎么处理??很多人存在一个误解,因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六项规定: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对于被刑事拘留的员工,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不然。这一误解的主要原因是,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并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被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因涉嫌犯罪,并不代表其必然最后会被判定有罪,完全有可能经过司法机关审查,最后确定其不构成犯罪。被刑事拘留并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员工是否构成犯罪悬而未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据此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9点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这一规定是在1995年。而在1997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时,将无罪推定理论引入,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对应的,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规定被取消,并增加了”不起诉决定”,那么对于“不起诉决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针对此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已经明确指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故,对于员工被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用人单位仍不能以其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员工长期被刑事拘留,劳动关系的状态如何呢?用人单位需要继续发工资、买社保吗?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8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因此,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暂停与被拘留员工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发放工资,不予缴纳社保,待最后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确定后,再作进一步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要分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对罪犯裁定减刑包括在看守所的时间吗
      一、对罪犯裁定减刑包括在看守所的时间吗?对罪犯裁定减刑不包括在看守所的时间,因为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本身就可以折抵刑期,不算是减刑。《中华人......


·公司法无形资产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无形资产相关规定是什么?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注册成立时必须具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金,以体现其成立后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股东对于......


·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割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割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


·诉讼标的费应该怎样收取
      诉讼标的费应该怎样收取一、诉讼标的费应该怎样收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判决离婚的是否要办离婚证
      判决离婚的是否要办离婚证一、判决离婚的是否要办离婚证法院判决书与民政局所办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当事人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无......


·行政强拆由谁执行
      行政强拆由谁执行在国内强拆事件时有发生,其中有些是合法的行政强拆而有些则是暴力的违法强拆,那么作为合法的行为,行政强拆由谁执行呢?行政强拆主......


·贩毒的直接证据是什么
      贩毒的直接证据是什么一、贩毒罪的直接证据司法实践中,认定毒品犯罪的证据,主要有案件线索来源、破案及抓获经过、搜查及追缴笔录、鉴定结论、毒品......


·离婚时俩小孩财产债务问题应怎么分配?
      离婚时俩小孩财产债务问题应怎么分配?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侵占他人财产多少立案?
      侵占他人财产多少立案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


·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一、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