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工隐瞒病情入职会被开除吗?

职工隐瞒病情入职会被开除吗?
  
  ?职工隐瞒病情入职会被开除吗?
  
  不应该。因为职工并没有侵犯公司的知情权,职工行为并非欺诈公司,公司无权单方解聘。
  
  1、隐瞒病情不能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2、如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规定隐瞒病情属于严重违纪,或员工在入职声明中确认其有隐瞒、虚假陈述行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是否能解除隐瞒病情的员工还需具体区分病情情况:如其疾病对公司产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威胁的,可以严重违纪解除合同;如一般疾病,对工作及单位环境无影响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3、在任何情况下,只要员工同意,公司都可以跟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隐瞒病情并不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要看是否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或者是否为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而定。
  
  具体可参照《劳动合同法》如下条款: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醉驾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
      一、醉驾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一般而言,按规定在下达执行后到当地司法机关报到接受矫正,在三个月内见面二次,每星期电话汇报一次,每月交思想汇报......


·工伤认定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在一些管理不善、设备陈旧的企业,职工受到人身伤害威胁还是比较大的。职工受伤后,需要走一定的程序,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出具工伤认定书。而大部分职工......


·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一、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的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


·车祸对方全责误工费需要什么材料?
      车祸对方全责误工费需要什么材料?车祸对方全责误工费需要什么材料?车祸对方全责误工费需要的材料主要有:一、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


·公司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哪几种
      公司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哪几种一般拥有一家公司股份的人就称之为股东,换言之也就是股东手里是掌握的有股权的,当然这个股权也是可以进行自由的转让,不......


·医疗事故责任是不是无过错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是不是无过错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


·法人名誉权经济损失赔偿规定是什么?
      法人名誉权经济损失赔偿规定是什么?法人名誉权经济损失赔偿规定是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1、精神损害赔偿。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


·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告诉给谁
      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告诉给谁?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告诉给刑事法院,意思就是需要受害人自己到法院起诉。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


·房屋居间代理合同范本内容
      房屋居间代理合同范本内容一、房屋居间代理合同范本包含的内容(一)应当为房屋情况概述,有着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二)......


·运输毒品罪的法律规定标准是什么?
      一、运输毒品罪的法律规定标准是什么?运输毒品罪的法律规定标准:运输贩卖毒品,不论数量多少都构成犯罪。运输贩卖海洛因十克以下,处七年以下有期......


·在我国使用假币罪是什么意思
      现如今,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各种法律制度的不断约束,假币的流通率已经变得很低了。尽管如此,在生活当中可能还是有少部分人在制造使用假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