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欠钱500元不还怎么办?

欠钱500元不还怎么办?欠钱500元不还建议直接和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还款或者是通过第3人在其中起到协调的作用,从而达成调解。诉讼方式在这里不太建议使用,主要还是因为诉讼成本较高。贷款人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人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借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二、欠钱不还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借款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只是借钱不还的,可持借条向管辖权法院申请支付令给付,支付令即限期15日内给付的命令,否则可能起动执行程序或是债权人可申请执行。不获批支付令申请的,就得起诉主张给付。支付令申请费,标的不超1万元的约为20元,1~10万元部分收取80~830元;诉讼费标的不超1万元的50元,1~10万元部分收取250~2500元。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现在欠钱不还的现象比较常见,如果遇到的话,那么必须要及时的采取合法手段来进行。最常见的一种手段就是具有强制力的民事诉讼活动,如果仅作出生效判决,必须要执行。但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院的执行局就会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欠钱不还,需要根据欠款的具体金额大小还有具体的事实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处理,比如说有些人根本就没有留存相关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最好还是通过协调的方式解决。又或者是金额比较小,也可以通过调解或者是协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合理吗
      离婚是当代社会中很常见的一种社会现象,离婚涉及到的最关键的两个问题,一是财产分割,二就是子女的抚养问题。二人离婚后,不直接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


·意见证据规则的例外包括哪些?
      意见证据规则的例外包括哪些?意见证据规则是证据规则的一种,指的是证人只能陈述过去的事实,不能做出主观臆断。因为是证人证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很多人都在问,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关于这个问题,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无可厚非的,也是要经过很多程序之后才行,还要到工商......


·员工工伤终结后复发怎么办
      工伤终结后复发的员工还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


·石家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石家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石家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地补偿标准要每两到三年调整一次,以适合社会经济的发展。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


·收养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人要具备哪些条件一、收养人要具备哪些条件(一)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


·借款人向20人借款写了借条算非法集资吗
      生活中对于非法集资,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非法集资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非法集资的具体定义,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我们在生产生活中,......


·交通事故致人伤害交通费赔多少
      交通事故致人伤害交通费赔多少一般致人伤害交通事故可赔多少钱?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多少这就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才能作出最后的定夺,亡伤残赔偿限额......


·转按揭差额现象怎么解决
      转按揭差额现象的解决方法:1、买家的贷款额低于原贷款人的银行需还款的余额的,只需要按照正常的贷款程序进行。2、买家的贷款额高于原贷款人的银行需......


·破产和解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破产和解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已经申请破产的公司,在整个破产流程结束前,债务人因债务问题延期归还或者减免相关债务的问题,可以与有关债权人达......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