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么确定专利是否被侵权?

怎么确定专利是否被侵权?
  
  一、怎么确定专利是否被侵权
  
  专利侵权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具有侵权方式隐蔽、侵权人数众多、侵权手段复杂等特性。因此,在准备起诉前,必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和查明侵权行为的基本事实情况,譬如侵权产品的生产来源、销售途径、销售地域和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等,并应当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特别是,应当及时、准确地弄清楚侵权行为人是谁,即侵权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侵权产品的销售供应商及侵权产品的直接销售者或侵权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及进口者。
  
  对于侵权行为及侵权行为人的确认,可以通过公证购买的方式进行取证,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证据的保全和证明效力。确定了侵权行为人,就可以进一步选择起诉的相对一方,即被告。对于被告的选择,从法律的角度看,凡是侵权行为人都可以成为被告,但从诉讼的角度出发,我们应当选择有利于诉讼便利、有利于诉讼成功、有利于诉讼赔偿的侵权行为人作为被告;既可以选择一个独立或主要侵权人作被告,也可以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多个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在存在共同被告的前提下,还应当谨慎选择第一被告,积极主张连带赔偿责任,以利于管辖法院的合理选择和损害赔偿的实际满足。
  
  二、专利被侵权怎么办
  
  (一)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四)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向“12312”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投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打架过后多久验伤有效?
      双方如果发生矛盾,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还可以诉讼至法院,请求法院作出合理的裁决,但实践中会有一些人在与他人产生矛盾之后采取......


·能以员工被列失信为由辞退吗
      能以员工被列失信为由辞退吗在我国如劳动者被列入失信人员的,劳动用人单位可以辞退这类劳动者。二、辞退不当造成的后果1、员工辞退处理不当会直接激化......


·协议书与合同的区别
      协议书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般来说,我们会听到两公司签订合同,两国达成某种协议这种字眼,那协议书与合同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是两者没有区别,还是......


·行政处罚中证据保存适用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中证据保存适用范围是什么行政机关在对我国公民作出行政处罚的时候,也是必须要根据事实和证据为依据的,因此一般行政处罚中的证据都是要进......


·环境污染事故是许多公司竭力避免却又总是不小心踩到的一颗威力不
      环境污染事故是许多公司竭力避免却又总是不小心踩到的一颗威力不小的炸弹,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的标准是什么?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所包含的元素......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是否有工资根据我国法律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是否有工资根据我国法律,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工资就是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最基本最典型的方式。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


·农村自建房遗产继承纠纷的处理办法如下:1.自行协
      农村自建房遗产继承纠纷的处理办法如下: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


·生病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金应该怎么计算
      生病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金应该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一、离婚协议对债务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离婚协议对债务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这个效力是有限的,就是只对夫妻双方有效......


·私募基金要求有哪些?
      私募基金要求有哪些?在当今的21世纪,经济市场中各种基金如雨后春笋般让人眼花缭乱,银行不断推出了许多新的理财产品,有些个人或者组织也选择成立自......


·盗墓贩卖文物什么罪行?
      一、盗墓贩卖文物什么罪行?盗墓贩卖文物判三年,个别情节比较严重的盗掘行为,所对应的刑罚也不一样:确定为盗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