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情况下驰名商标注册也不行,什么商标可以成文驰名商标

什么情况下驰名商标注册也不行,什么商标可以成文驰名商标
  
  很多创业者都会疑问:为什么驰名商标注册也不行呢?驰名商标对于很多需要宣传品牌的创业者来说十分重要,但是驰名商标注册条件十分苛刻。我们提醒您,驰名商标并不是你想注册就能注册的。
  
  一、驰名商标是从普通商标来的
  
  只有一定的规模或实力的才能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  
  
  
  二、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对于什么是“相关公众”,《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是这样规定的: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三、认定驰名商标应满足的条件
  
  应当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考虑下列各项因素,但并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因素为前提: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四、认定驰名商标需要提供的材料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审查下列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只要达到上述条件即可申请,如果驰名商标注册也不行的话,那么需要先申请普通商标,等拿到证书三年后在申请驰名商标。一般申请个驰名商标需要费用80万-100万的。驰名商标作为国家级的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所认定的。因此,需要注册驰名商标的创业者们可以具体咨询律师,以便顺利注册成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连城县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有几种?
      连城县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有几种?一、连城县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有几种?1、公开形式通过“中国·冠豸山”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


·团伙打劫能取保候审吗
      抢劫罪不能办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


·有期徒刑与拘役如何并罚
      同一个罪犯在触犯了多个罪名的情况下需要对其进行数罪并罚,而数罪作出的量刑可能就是不一样的,同时还有可能判处不同的刑罚,其中就包括一罪处有期徒......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意见怎么写?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后,单位应该主动帮职工做工伤认定。单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及医疗机构的诊断......


·单位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
      在现代社会中,经常出现一些单位随意要求员工加班、随意辞退员工的情况,实际上,这是不合法的,也不利于单位的长期发展。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


·起诉离婚诉状样本是怎么写的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起诉人实际提供相应的起诉材料才行,这里面就包括了离婚起诉状。但实践中,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太了解这个起诉离婚......


·单位是否可以降低员工的工资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动的肯定,也是劳动者的权利。不过,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义来降低员工工资。......


·行政案件再审申请书怎么写?
      行政案件再审申请书怎么写?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上,当我们遇到对我们人身或者利益有损害的时候,我们都会去法院进行诉讼,但是当法院判处的结果不当,......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直以来,行政处罚的力度都是非常大的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那些违法经营或者是存在着一些非法行为的公司企业所进行的,当然行政处罚也存在着不予行政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