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发现一方犯错财产分割怎么定?
在离婚时不管是否发现配偶犯错都需要平等的分割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婚姻关系过错具体表现
1、不忠实行为。“不忠实行为”一般指的是夫妻一方的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根据一夫一妻制度的基本原理,婚外情是与法律精神相悖的。
2、重婚。重婚触犯的是刑律,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同居。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认定同居,应当具备共同居住、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等几个条件。
4、家庭暴力。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对于暴力手段的程度、伤害后果的严重性,均有一定的要求。实践中,对一般的轻微伤害,很难被认定为构成家庭暴力,一般认为构成轻伤害以上的程度,才可能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5、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的人不履行其义务的行为。事实上,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严重的话,还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高可以处五年的有期徒刑。
6、不良恶习。比如,酗酒、吸毒、赌博行为,都属于不良恶习。
婚姻关系一旦建立,那么双方都需要遵守对婚姻忠诚、尊重对方的隐私,不得采取言语辱骂等方式实施家暴等义务。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者妻在对方患严重疾病时不相互扶持,甚至直接遗弃对方的,那么没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就属于过错方,办理离婚手续时是有可能需要支付损害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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