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间工资规定
一、羁押期间工资规定
羁押期间的工资,按如下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果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问题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如果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其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法院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也不予补发。
二、关于羁押的相关法律规定
羁押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留置室不是专门的羁押场所,它可以是派出所的一个屋子,也可以是刑警队的一个屋子,是随意的一个屋子,也就是侦查、盘问阶段完全由侦查人员自行来控制。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一般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特殊羁押期限,是一种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况,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该文中给出了具体的羁押期间工资规定的情况,羁押期间的工资规定并不是简单的照常发放与不予以发放两种情况,而是要依据各种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的,与此同时文章中也介绍了一些关于羁押的场所、期限等其他的一些规定,希望您能知道。如果您还想了解有关的知识和法律,可以联系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给您做一个更详细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相同点有哪些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相同点有哪些1、时空范围有重合之处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均可存在于着手实行行为之后犯罪既遂结果发生之前这一时空范围。根据我国《刑......
·指定的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房产吗?
指定的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房产吗?指定监护人是否可以得到房产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只有在遗嘱中有特别的指定才可以得到,意定监护监督人,是由法院选任......
·法院起诉离婚不要家产可以判离吗?
法院起诉离婚不要家产可以判离吗?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
·如何保障离婚协议的顺利进行
1、相关权证先交付,在离婚的商谈过程中,涉及不动产由一方名下转移到另一方名下的,由于当事人常会要求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办理,为......
·工程保险费如何规定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仅仅我们的人身和我们使用的食物需要购买保险,比如航空意外险,医疗保险,家具保险,汽车保险等,工程建设其实也需要保险的,而工......
·离婚财产保护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离婚财产保护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判决裁定?
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判决裁定?政府等行政机关是人民行使自己权利的机关,也即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比较大的,因而是实际中由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针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土地来实施的一项补偿规......
·如何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
如何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商标专用权又叫做商标权,普通商标在申请注册之后,所有人就会获得商标权,然后受到法律的保护。生活中,侵犯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