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那当事人的监护人就要承担无过错责任,意思是赔偿责任,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其实生活当中不管我国公民购买的房子是不是普通的商品房,总归来说买房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买房支出对于任何一......


·淘宝卖家不发货申请退款怎么办理?
      淘宝卖家不发货申请退款怎么办理?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是很多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您在淘宝网买东西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付款......


·证据调查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证据调查存在的问题是什么一、言词证据方面不注重收集关键证言,目击证人、关键证人的证言能够收集,但没有收集;讯问笔录制作不规范,如讯问笔录在......


·行政复议期间中止的情形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期间中止的情形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期间有该条例第四十一条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


·多处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系数怎么计算?
      多处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系数怎么计算?1、多处伤残赔偿系数《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附则及附录B的规定,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按伤残......


·房屋被法院拍卖安置费标准是否有规定
      房屋被法院拍卖安置费标准是否有规定?没有安置费。钱要全部偿还给债主。如果有剩余,会返还给被执行人。在法院拍卖执行的房产时,债权人没有优先购买权......


·拐卖儿童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拐卖儿童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行为犯,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


·酒驾车祸法律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撞人后逃逸,应当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


·三年有期徒刑可以判缓刑吗
      不可以,已经判刑的不再适用取保候审,在服刑改造中表现好可减刑。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进行减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


·一、在买卖二手房有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在买卖二手房有买卖不破租赁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


·假冒专利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