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务侵占罪自首怎么处罚

自首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可以对犯罪分子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但实践中必须要先确定确实有自首情节的,那么才能做出相应的处理。对于职务侵占罪来讲,如果犯罪分子自首的话,将会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
  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二、对自首的处罚原则根据新刑法第67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这一规定,首先应当理解是在立法中对于自首犯从宽处罚的根据。如果对自首犯不能正确地适用刑罚,那么正确认定自首就失去了意义。三、职务侵占罪自首怎么处罚综上,对于职务侵占罪自首的,一般是根据犯罪情节确定一个量刑幅度,然后在此基础上,如果犯罪较轻的话,则可以免除处罚,但一般都是从轻或减轻处罚。我国对自首犯一向采取的都是从宽原则。阅读完上述内容后,我们知道职务侵占罪自首通常都是在先确定量刑幅度后,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具体的判刑还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况作出分析。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打人一嘴巴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殴打他人行为,属于情节较轻,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派出所可以对此事予以调解处理,你还是和对方好好协商一下,要是调解成功派出所就不会对你进行处罚......


·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
      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并非公司在设立登记之后,就一定会在自己预想的时间范围之内存在,公司登记机关在发现设立不符合规定之后,可能会按......


·中国对虚假发票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中国对虚假发票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可以吗?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可以吗?异地身份证丢了可以通过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来提出申请补办身份证件。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新刑法九追诉期间有什么变化?
      刑法修正案通过修改补充完善刑法中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有关条文,对我国法律探索,法治道路的建设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刑法修正案九与修正案八有......


·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
      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钱一、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钱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


·小孩由父亲抚养的情形有哪些
      小孩由父亲抚养的情形有哪些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往往是离婚夫妻产生纠纷的关键。面对孩子,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无论经济条件好或坏,都希望孩子......


·基于不同情形
      基于不同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也不同: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


·非故意杀人罪判多少年?
      我们您都知道杀人是要判刑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是杀人也有着故意杀人和非故意杀人之分,我们也听说过有些关于非故意杀人方面的新闻。无论是故意杀人......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单位也是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单位也是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工资,也就是我们说的试用期工资。但在此期间,劳动者的福利待遇肯定是无法跟转正之后相......


·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约定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工作期限等内容,具体来讲,签订的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