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中国对虚假发票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中国对虚假发票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5、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二、虚开普通发票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2、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应当依法定罪处罚;3、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4、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属于“虚开的数额巨大”。虚开普通发票罪就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综合上面所说的 ,虚假发票是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如果持有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票据一般是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只要构成犯罪不仅要被判有期徒刑,而且对于当事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单位犯罪的还会按双罚制度来进行判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市建成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40000元......


·在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如何才能离
      在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如何才能离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会严重伤害夫妻间的感情。如果受到暴力对待的当事人有比较强的维权意识,甚至有可能将......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是指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正常......


·离婚男方想要小孩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男方想要小孩抚养权怎么办?离婚男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就得想办法证明自己比女方更适合抚养孩子,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


·消费附随义务内容主要是什么?
      消费附随义务内容主要是什么?消费附随义务内容主要是: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下面将分别阐述这三种义务以及其他附随义务。1、通知义务。通......


·一、房产交易中心离婚去名按揭未结清是否受到限制?
      一、房产交易中心离婚去名按揭未结清是否受到限制?房产交易中心离婚去名按揭未结清的话肯定会受到限制的,贷款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去掉其中一个人的名字,......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法?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法?一、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怀孕员工被辞退补偿金应该怎么计算
      怀孕员工被辞退补偿金应该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一、保险合同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保险合同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


·抚养费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
      抚养费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包括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对生活费而言,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孩子购买电脑手机等数码产品的费用......


·销售假药罪公诉意见书的主要结构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公诉意见书的主要结构是什么?(一)首部1、写明标题,即居中写文书的名称。2、被告人基本情况及案由。先写被告人姓名(被告人为单位的写其名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