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男朋友借了钱打了借条有效吗?

男朋友借了钱打了借条有效吗?显然是有效的,在签订后需要由双方按照约定的条款来履行义务。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二、借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什么?(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而在此,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任何限制。(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就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例如,债权人未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或者债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4)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5)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男朋友借钱的情况下,也是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格式要求来书写借条的,这表明了双方已经建立了借贷关系,特别是后期如果存在还款纠纷的,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到法院进行合法的认定,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律程序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常见的债权凭证有什么?
      常见的债权凭证有什么?一、什么是债权凭证所谓的“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


·在被征地后农民有保险吗
      在被征地后农民有保险吗国家对于土地部分被征收或者全部被征收的农民,建立了专门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失地农民能够每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让农民......


·运输合同诉讼地法律如何规定?
      运输合同诉讼地法律如何规定?1、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则按运输工具不同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采用水运,则由海事法院管辖,采用铁路运输,则由铁路......


·遭遇高空意外坠物该怎么办?
      随着高楼越来越的城市在近些年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高空坠物砸人砸物事件,甚至还频频出现因为高楼掉落的物品直接将行人砸死的恶劣案件,由于高空坠物发生......


·建筑企业的劳动关系认可
      在劳动法颁布之后,临时工、固定工、农民工之类的称谓,应该烟消云散,对于用人单位来讲,统统都是劳动者。我们重在提出问题,使用农民工没有什么歧视......


·浙江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类车辆的增多,导致各种交通事故频繁法生,在这些交通事故之中,有些事故是由......


·借条上出借人要签名吗?
      借条上出借人要签名吗?借条上出借人并不需要签名,借条是由借款人单方书写签字,并交给出借人的债务凭证,因此,在借条上签名的应该是借款人,而不是出......


·非法集资是不是真的?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许多诈骗行为都得到了很好的防范。不过由于非法集资的手段众多,许多情况下普通人都无法分辨集资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导致不少......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澳门地区是我国而别行政区,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澳门也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需要建设而在城乡建设过程中难免会......


·什么是债权债务向消灭?
      债务问题一直是一个较为敏感的问题。在进行借款或是债务交易活动的同时,一般会签订相关的借据以避免日后可能会产生的债务问题。有些时候,债务的所有......


·一、个体户的误工费如何进行举证?
      一、个体户的误工费如何进行举证?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待业青年或在校学生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