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专利权无效的情形?

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专利为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违法一件发明一项专利申请原则的。
  
  我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违反保密审查规定的。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5、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在实践中,以此理由提出专利无效申请的比例也是最高的,而其中以专利不具有新颖性提出专利无效的申请又是最高,这次,专利法的修改涉及了专利新颖性的规定,提高了专利新颖性的要求。
  
  6、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7、专利主题属于《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8、说明书没有足够充分地公开技术内容。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9、权利要求书超出说明书的内容。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以上两条是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范围进行的要求。因为授权专利的前提是公开专利内容,这样才能促进社会技术进步。所以,法律只对已经公开的技术进行保护,对于没有公开的技术不予以保护。
  
  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自授权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人,需要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书,详细陈述各条权利无效的理由;专利权人,针对请求人提出的理由,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并且可以对权利要求书进行相应的修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怎么办?
      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怎么办?征地补偿指得是政府用于公共事业建设时造成占用土地的,应对群众给予的赔偿。这个政策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


·在生活中
      在生活中,人们或多或少都在工作中受过伤,这时人们就会面临这样一个疑问:享受工伤待遇退休有哪些待遇?这一个问题不仅关系着一个人退休后的后半辈子生......


·车子被侵占怎样要回来?
      车子被侵占怎样要回来?车子被侵占可以通过和对方私底下协商,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车辆的索回。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


·新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新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


·一、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要交个税么?
      一、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要交个税么?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也是需要交个税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税。对......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一、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


·开发商交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开发商交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必须符合法定的交房条件,具体到实际生活中,购房者如何检验自己的房子是不是符合交房条件呢?首先应该......


·合同诈骗20万判几年?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同时也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但在同样的数额下对自然人的处罚肯定与对单位的处罚是不一样的......


·国家赔偿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日常生活中,行政部门执法存在问题的话,会给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作为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应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


·轻伤立案侦查法律依据是什么?
      轻伤立案侦查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规定,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


·行政不作为案由是怎样的
      行政不作为案由是怎样的行政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原则上仍适用上述作为类案件的两种构成要素的结构,但又要体现此类案件的特色,其确定方法是:以“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