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敲诈勒索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敲诈勒索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敲诈勒索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二、敲诈勒索犯罪判几年
  
  对于犯敲诈勒索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累犯或者惯犯;敲诈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手段特别恶劣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在实际执行中,要注意区分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由于以暴力相威胁是敲诈勒索的手段,也是胁迫性抢劫罪的手段,因此二者容易混淆,但是敲诈勒索罪的威胁行为仅使被害人产生畏惧心理,并交出公私财物为限,被害人尚有相当程度的意思自由,还有延缓的余地。而在抢劫罪中,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受到现实的威胁,已没有延缓的余地。要注意本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本罪是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而绑架罪是绑架劫持人质限制其自由,并以杀害、伤害被劫持人等威胁其家属或者单位交付财物。
  
  实践中,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纠纷,尽管采用了威胁、恫吓、要挟等过激的手段索取财产,但是不具有非法占有的动机或目的的,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如被害人欠行为人大量债务久拖不还,行为人为了索债,采取了敲诈勒索的手段,但其动机是为了索要债务,不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纵有不妥,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行为人的过激索债行为,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同居多年男方死亡女方可以继承遗产吗
      同居多年男方死亡女方可以继承遗产吗一、同居多年男方死亡女方可以继承遗产吗同居多年,但双方并未领取结婚证件。这时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获得遗产要......


·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
      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一、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诈骗罪没有单位犯罪,只能由自然人对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授意员工进行诈骗的单位领导、实......


·工伤赔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


·离婚后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离婚后孩子应该归谁抚养?一、离婚后孩子应该归谁抚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


·申请法律援助后要交法律援助诉讼费吗?
      申请法律援助后要交法律援助诉讼费吗?按实际情况,法律援助只是免费提供援助律师,对于诉讼费依然要支付的,但是如果存在相关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一)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


·近期我国各地都打出来租售同权的政策来,这个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可
      近期我国各地都打出来租售同权的政策来,这个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可以保障租房人的和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还可以缓解因房价过高带来的住房紧张问题......


·民事诉讼开庭可以申请延期几次?
      民事诉讼开庭可以申请延期几次?您都知道的是法院进行案件的审理的时候,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省力的,但是如果存在一......


·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
      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二手房合同纠纷作为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予以处理。1、协商处理。所谓协商处理,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


·法院开庭时间一般提前几天通知?
      法院开庭时间一般提前几天通知?一、法院开庭时间一般提前几天通知?一般是三天。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


·零星贩毒立案标准是什么?
      零星贩毒立案标准是什么?零星贩毒立案标准是什么?零星贩毒的认定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