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自书遗嘱中需要注明遗嘱执行人吗?

自书遗嘱中需要注明遗嘱执行人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遗嘱时不一定要写遗嘱执行人的,要不要执行人由被继承人自行决定,被继承人死亡后,由执行人执行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二、遗嘱执行人是谁?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遗嘱执行人的确定有以下三种情况: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了遗嘱执行人的,被指定的人即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指定的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执行遗嘱对于执行人来说,并无利益可得,因此,继承人以外的人被遗嘱人指定为遗嘱执行人的,有权决定是否担任遗嘱执行人,其不愿意担任遗嘱执行人的,可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并未直接指定遗嘱执行人,而是委托第三人指定遗嘱执行人,第三人依遗嘱中的委托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是否有效呢?我国继承法对此没有规定。在解释上,遗嘱人既然有权指定遗嘱执行人,当然也就有权委托他人去指定遗嘱执行人。因此,遗嘱人委托他人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当有效。2、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的(例如被指定的执行人不具有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愿意担任遗嘱执行人),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为遗嘱执行人。法定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近亲属,有义务执行被继承人的遗嘱。法定继承人为数人的,全体继承人为被继承人遗嘱的共同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数人作为代表来执行遗嘱。法定继承人为多人,而执行遗嘱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如何处理?我们认为,遗嘱执行人须忠实地执行遗嘱人的遗嘱,在这上面不存在少数服从多数。如果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执行意见不一致,有不同意见的继承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得请求人民法院裁决。3、在没有遗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能执行遗嘱时,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开始地的基层组织为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地的基层组织是指继承开始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遗嘱中设置执行人的目的在于为了避免在死亡分配遗产时出现争议和纠纷,所以在执行遗嘱时也是可以有专门的执行人进行分配,一般情况下遗嘱的执行人不包括在遗嘱继承人中,如果说遗嘱中没有规定遗嘱执行人时,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罪预备包括的形式是什么
      犯罪预备包括的形式是什么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


·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作用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作用是什么?其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开具的一份劳动关系已解除证明书,为了便于以后办理......


·一般土地使用权怎么收费?
      土地使用权怎么收费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房地......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具体包括哪些?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具体包括哪些?合同履行时,双方当事人都应当遵循一定的合同履行原则,这些履行原则一般在合同中是有规定的,那么,......


·跨地区劳务派遣工的社保应该按哪里的标准买
      跨地区劳务派遣工的社保应该按哪里的标准买一、跨地区劳务派遣工的社保应该按哪里的标准买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以及第十九条的规定:......


·试用期不办离职手续直接走人有影响吗
      试用期不办离职手续直接走人是否有影响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没有提前3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不办离职就直接走人......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新法规是怎么描述?每个人都要交税,交税是每个人的义务,然而纳税的主体不同,相关的纳税规定也是不同的有区别的,......


·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是什么?
      市、县人民政府要落实《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和资产申报义务,抓紧建立住房保障、公安、人力资源和社......


·爸爸去世没立遗嘱家产怎么分?
      爸爸去世没立遗嘱家产怎么分?一、父亲去世前没有立遗嘱财产怎么分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


·随着现在经济压力的越来越大
      随着现在经济压力的越来越大,好多在处面的打工者都选择了租房子住,但租房子是肯定要有租赁合同的,签订的租赁合同也是有期限的,那么如果租赁合同到......


·公众人物的名誉权侵权界定标准是什么
      公众人物的名誉权侵权界定标准是什么?(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二)行为具有违法性。(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行为人有过错。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