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主动离职怎么领失业保险金

主动离职怎么领失业保险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什么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会根据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核定具体领取金额以及期限。从全国看,《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劳动合同的薪资如何填写?
      一、劳动合同的薪资如何填写?劳动合同中工资数额按双方约定如实填写。如果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为避免发生纠纷,应该一一写明。如果劳动......


·浦口企业拆迁补偿安置是如何规定的?
      浦口企业拆迁补偿安置是如何规定的?对于工程项目,拆迁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不仅需要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还需要与相关拆迁人员进行沟通协......


·公证员回避的情形包括什么
      公证员回避的情形包括什么一、公证员回避的情形包括什么公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


·2023汽车年检发现机动车超检怎么处理
      汽车年检发现机动车超检怎么处理2019汽车年检发现机动车超检就需要进行补检,但要进行处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罚款200元,扣3......


·他项权证还完款何时可以拿出来
      他项权证还完款何时可以拿出来?大概3个工作日左右就可拿到他项权证,当事人还完款的情况下要先到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贷款结清手续:1、当还清了全部......


·签还款协议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签还款协议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一、签还款协议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签还款协议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


·民事诉讼中断和中止有什么区别
      民事诉讼中断和中止有什么区别一、民事诉讼中断和中止有什么区别?1.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


·违法停车告知单扣分吗
      分两种情况。违章停车贴蓝票违不扣分的。违章停车罚款100-200元,不扣分的。违章停车行为处罚标准: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


·人民法院接受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接受再审的条件是什么?条件如下: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状要求有哪些
      民事诉讼状要求有哪些一、概念解释诉讼状又叫“状子”或“状纸”是原告及他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形式,又称“起诉书”。一般说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


·离婚后复婚财产怎么办?
      离婚后复婚财产怎么办因为复婚前分得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恢复而回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复婚,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结婚,除非复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